推 sharpshoot:如果我是爸爸,也會有一樣的擔憂 06/08 23:16
推 meanother:先找看看有沒有校友可以幫忙的,也可以先住個幾天的旅社 06/08 23:17
推 oscarcc:雖然我是今年才要過去的新生,但真的覺得 06/08 23:17
→ meanother:然後找新房子,安全第一 06/08 23:17
推 chinese30910:去找台灣過去的女生擠幾天吧 UIUC應該不少台灣學生 06/08 23:18
→ oscarcc:跟異性合租不安全,你不知道他會帶怎樣的朋友回來 06/08 23:18
→ oscarcc:有時候不是換鎖或是鎖修好就一定安全 06/08 23:18
→ oscarcc:覺得你就退租,頂多付違約金,安全比較重要 06/08 23:19
→ oscarcc:這幾天趕緊找房子,記得一定要先確認過情況 06/08 23:19
推 hsien2:根據法律,說謊,可以不遵守合約!! 06/08 23:25
推 bbchen33:我剛來美國也是被房東(台灣人)騙錢 超想回台灣的 06/08 23:32
推 pest:1.先寫書面通知終止合約, 並附上當時通信證明她隱瞞重要資訊 06/08 23:49
→ pest:2.趕緊開始找看看有沒有其他房子,暫住校友客廳之類的 06/08 23:50
推 rabird:2F正解 有力氣再如樓上說的反擊 06/08 23:53
→ NRB:如果你老爸不在意賠2.5個月的租金,你為什麼不再去找房子? 06/09 00:15
→ NRB:感覺再下去你會被出賣更多,房東誠信是很重要的 06/09 00:16
推 vagus:找TSA 運作的不錯 06/09 00:19
推 ocupy:真的要聽爸爸的! 趕快去解決問題~~賠錢事小~~安全事大~ 06/09 00:25
推 chienyc:對方失約在前 有EMAIL通信紀錄為證 可以終止合約 06/09 00:31
→ chienyc:沒有必要賠錢據理力爭 但可以做最壞打算 總之先搬出來再說 06/09 00:32
推 abase0001:安全第一,不要過度美化妳不熟悉的人事物 06/09 00:41
推 hint:拿出 email 內容 應可不用付錢解約... 06/09 00:42
推 Organizer:別冒任何危險阿 爸爸願意出錢 趕快找房子換吧 06/09 00:44
推 Mirranda:我會立刻終止合約.搬去旅店找新房間.太危險了! 06/09 00:48
→ Mirranda:人身安全絕對比2.5個月房租還貴重 06/09 00:49
推 schkolade:感覺很危險,趕快換房子吧 出了事是一輩子的疙瘩 06/09 00:59
推 CFFFFFFFFFFF: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用錢也解決不了的才是大事 06/09 01:10
→ CFFFFFFFFFFF:不要跟自己安全過不去,趕快換房子 06/09 01:11
推 Realthugz:男女合租一層公寓 在西方很常見啦! 阿是有多常見 06/09 01:17
推 receptor:妳先搬出去再說吧! 再來, 如果租妳房子的是好人, 06/09 01:18
→ receptor:妳應該可以談不要付那2.5個月, 畢竟這有欺騙之嫌, 06/09 01:18
→ receptor:而且她應該也知道這種狀況, 已經超越妳能履約的忍受範圍 06/09 01:20
→ receptor:如果真的橋不攏, 找其他人來橋, 真的不行請報警~ 06/09 01:20
→ receptor:在美國報警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也不會被認為難搞... 06/09 01:21
推 cess1223:我也覺得搬出去!!!! 爸爸都說2.5個月沒關係了 快搬吧!! 06/09 01:30
推 kontracello:突然覺得名詞有分陰陽性的語言真好 ... 06/09 02:27
推 kerbala:錢事小 趕快搬出去吧 06/09 02:59
推 sharpshoot:賣替key 06/09 03:04
推 george31708:還是先看看吧!說不定那男的是gay 06/09 03:34
→ sylvialee:不要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 06/09 03:39
推 Strogatz:跟那男的談過之後再說吧 也許她一開始隱瞞 只是不想要你 06/09 03:48
→ Strogatz:一聽到換男的 就排斥 當然她們有自利的考量 換人租她又 06/09 03:48
→ Strogatz:少收最少2.5 month的錢了 不過起碼可以看看那男的如何 06/09 03:48
→ milie:過來人的話 別跟不熟的異性住 麻煩不斷 老爸都說OK了就走吧 06/09 03:49
推 Rizzi:買兩支防狼喷霧器,一隻擺房間好拿處,一隻隨身攜帶 06/09 03:58
推 chih96:趕快搬走!!! 房租 2.5個月的錢 人身安全 無價!! 06/09 04:15
→ NRB:換個角度想,你的命難道不值2.5個月的房租??? 06/09 09:25
噓 ferrarirossa:一開始太相信外國人就是種錯誤 06/09 15:08
→ ferrarirossa:要就找台灣人比較安全 06/09 15:08
→ catmiu:樓上...相信我,有時台灣人比外國人更會欺負自己人 06/09 16:19
→ george31708:同意樓上,爛人滿街都是,遇到好人是你運氣好。 06/09 16:34
推 witJeff:我住聖路易,我的想法是,你先去找台灣學姊,告訴他們你的問 06/09 21:28
→ witJeff:題,請學姐是否可以讓你住1~2周,你趁時間趕緊找新屋,這間房 06/09 21:29
→ witJeff:間的租金就當作買經驗。我可以瞭解你爸的擔心,因為我在聖 06/09 21:29
→ witJeff:路易而已,看到你的事情,也開始擔心你的安危(別誤會,我是個 06/09 21:30
→ witJeff:媽媽了)。你現在該做的事情,真的是要讓父母放心 06/09 21:31
推 jaguar10804:人身安全第一!!!! 06/09 22:53
推 jefflou:相當同意 catmiu...希望原PO趕快找到解決之道... 06/10 03:39
推 silfox:故意隱瞞很可能可以使合約無效,先搬再說吧.以後簽約請小心! 06/10 04:40
→ silfox:可以google一些關鍵字:reason for non-enforcing contracts 06/10 04:42
→ silfox:wrongful (knowingly) non-disclosure 06/10 04:43
推 qtzbbztq:終止合約吧 已經夠人生地不熟了 不要開玩笑了 06/10 17:43
推 spumft:先患安全地方住在處理合約的事情吧 不用把錢給他 06/11 09:54
推 Aweather:找房東來修鎖吧?? 06/11 14:30
推 freshego:找TSA幫忙 06/20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