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首先,感謝各位先進前輩的指點教導 小弟翻閱相關地政法規,突然看到這一點 在耕地分割執行要點的第7點提到 『依本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前段規定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 ,係指因買賣、贈與、交換及共有物分割之原因,【必須分割毗鄰耕地】與其耕地合併者』 那小弟想,那人他持分的土地,毗鄰自個其他地號土地, 可否請教法官,竟然他身旁也有毗鄰土地,亦有馬路邊,為何要分到我家自持有土地 不知,這樣可行呢? 另,他持分面積亦小,若從他土地開一條3M道路,那他原面積所剩也不多,怎耕作 而且另其他人持分面積更小,若開路後,也無多大面積可耕作 現在農業發展條例,不是也有獎勵農家擴大經營面積, 小弟亦可否請求法官,他持分土地與自個土地毗鄰,這樣他不是更適合經營嗎? 況且,他自個土地也有馬路可通 不知,這樣行的通嗎?? 煩請各位先進前輩們,能再給小弟批評指教! 感謝 ※ 引述《makelove5566 (56)》之銘言: : 台灣好像有粉多人都會覺得共有的土地靠近哪邊是自己的地.... : 偶已經聽過好幾個例子有這種糾紛.... : 甚至在上面都蓋房子..... : 代書也不提醒當事人..... : 去地政查也查不到分管..... : 傷腦筋....78H;47m99H...78H;47m99H77H;47m2121H : 建議您還是先把分別共有的關係釐清.... : 再做後續的處置...78H;47m616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56.50
makelove5566:您還是沒把偶的話聽進去.....持分(應有)的觀念先弄懂 10/26 22:58
depravity:要切割那關念就不重要了 又不能同時把每個點分給所有人 10/26 23:15
makelove5566:分割土地有聲明之非拘束性....無法控制法官怎麼分割. 10/26 23:29
smilelover:你要把makelove5566的話聽進去啦 他那麼熱心 推5566 10/26 23:49
depravity:不表示不能嘴砲想影響法官做對自己有利的分割方式 = = 10/26 23:49
tbstien:真的非常感謝各位熱心指點... 10/27 07:19
tbstien:在下本身也沒什麼多錢.竟然對方說路也要分.. 10/27 07:21
tbstien:那在下也跟他講,那我買他的持分...我也表最大誠意了... 10/27 07:22
tbstien:雖他們的田也有路可出去.....上法院是不得以的下下策... 10/27 07:23
tbstien:感謝5566大熱心指教...我會先了解持分的條規的.感激不盡 10/27 07:27
makelove5566:其實有賤招可以破解.....只要再買到超過2/3的話.... 10/27 07:35
scott2009:法律程序應該都要有保障,買下來絕對不是賤招 10/2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