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bstien (潛心修行 明心見性)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共有土地分割
時間Wed Oct 26 19:07:15 2011
首先,感謝各位先進前輩的指點教導
小弟翻閱相關地政法規,突然看到這一點
在耕地分割執行要點的第7點提到
『依本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前段規定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
,係指因買賣、贈與、交換及共有物分割之原因,【必須分割毗鄰耕地】與其耕地合併者』
那小弟想,那人他持分的土地,毗鄰自個其他地號土地,
可否請教法官,竟然他身旁也有毗鄰土地,亦有馬路邊,為何要分到我家自持有土地
不知,這樣可行呢?
另,他持分面積亦小,若從他土地開一條3M道路,那他原面積所剩也不多,怎耕作
而且另其他人持分面積更小,若開路後,也無多大面積可耕作
現在農業發展條例,不是也有獎勵農家擴大經營面積,
小弟亦可否請求法官,他持分土地與自個土地毗鄰,這樣他不是更適合經營嗎?
況且,他自個土地也有馬路可通
不知,這樣行的通嗎??
煩請各位先進前輩們,能再給小弟批評指教!
感謝
※ 引述《makelove5566 (56)》之銘言:
: 台灣好像有粉多人都會覺得共有的土地靠近哪邊是自己的地....
: 偶已經聽過好幾個例子有這種糾紛....
: 甚至在上面都蓋房子.....
: 代書也不提醒當事人.....
: 去地政查也查不到分管.....
: 傷腦筋....78H;47m99H...78H;47m99H77H;47m2121H
: 建議您還是先把分別共有的關係釐清....
: 再做後續的處置...78H;47m61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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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56.50
推 makelove5566:您還是沒把偶的話聽進去.....持分(應有)的觀念先弄懂 10/26 22:58
推 depravity:要切割那關念就不重要了 又不能同時把每個點分給所有人 10/26 23:15
推 makelove5566:分割土地有聲明之非拘束性....無法控制法官怎麼分割. 10/26 23:29
推 smilelover:你要把makelove5566的話聽進去啦 他那麼熱心 推5566 10/26 23:49
→ depravity:不表示不能嘴砲想影響法官做對自己有利的分割方式 = = 10/26 23:49
→ tbstien:真的非常感謝各位熱心指點... 10/27 07:19
→ tbstien:在下本身也沒什麼多錢.竟然對方說路也要分.. 10/27 07:21
→ tbstien:那在下也跟他講,那我買他的持分...我也表最大誠意了... 10/27 07:22
→ tbstien:雖他們的田也有路可出去.....上法院是不得以的下下策... 10/27 07:23
→ tbstien:感謝5566大熱心指教...我會先了解持分的條規的.感激不盡 10/27 07:27
推 makelove5566:其實有賤招可以破解.....只要再買到超過2/3的話.... 10/27 07:35
→ scott2009:法律程序應該都要有保障,買下來絕對不是賤招 10/2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