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2009:青年首購是不是可以考慮看看 10/14 14:42
→ bsfskuld:有甚麼優惠方案要問銀行吧=.= 至於稅的問題,若你母親整 10/14 16:13
→ bsfskuld:年沒有其他贈與,依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的220萬免稅額度, 10/14 16:14
→ bsfskuld:建議可以先用共有方式,然後逐年贈與約200萬之共有部分到 10/14 16:15
→ bsfskuld:完全移轉為止。但這先決條件在母親有意願贈與。 10/14 16:15
→ ruyanc:所以買房用共同持有母出自備我申貸 這樣就不會有贈與問題麼 10/14 16:29
→ ruyanc:所以我的問題是 共同持有房子但我沒出錢只有貸款部分 10/14 16:30
推 bsfskuld:你貸款後,債權債務是你跟銀行間的事情,就賣方而言他已 10/14 16:36
→ bsfskuld:經拿足1200萬,其中600是你母親給的,600是你給的,只是 10/14 16:36
→ bsfskuld:你的600是你跟銀行借來的。但對賣方而言這一點都不重要。 10/14 16:37
→ bsfskuld:因此房屋移轉後的權利,如單以價金比例去分不考慮技術上 10/14 16:37
→ bsfskuld:的登記問題,應該是你跟母持有比例各半的共有狀態。 10/14 16:38
→ bsfskuld:另外,若要不動產權利單純化,可以考慮母親的600以借貸名 10/14 16:39
→ bsfskuld:義出資,也就是你跟銀行借600,跟母借600,用1200買屋, 10/14 16:40
→ bsfskuld:然後母每年在220萬的範圍內同意無償消滅債務,一樣可以有 10/14 16:41
→ bsfskuld:上述的效果。但這方法會建議白紙黑字寫清楚,省得國稅局 10/14 16:42
→ bsfskuld:事後刁難贈與是一次性過免稅額,而非歷次性在額度內。 10/14 16:43
→ ruyanc:那用共同持有. 白紙黑字每年銷債.在共同持有三年後 10/14 17:19
→ ruyanc:一次性將房子轉移過戶到名下.財產局告知再補99 100 101年的 10/14 17:19
→ ruyanc:每年消債紀錄? 還是說共同持有三年 轉移應該就沒事了 @@ 10/14 17:20
→ ruyanc:國稅局有意見 再補 白紙黑字單@@? 10/14 17:21
→ ruyanc:共同持有應該我就不得單方面拿房子抵押或是賣出是吧? 10/14 17:23
→ ruyanc:一定要持有人雙方 同意才能處理此屋抵押或販賣事項. 10/1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