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klun (曾灶財)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關於恐嚇與公然侮辱
時間Thu Apr 8 23:58:15 2010
※ 引述《hoboks (stop號:)》之銘言:
※ 引述《yiklun (曾灶財)》之銘言:
不好意思 我想在請問一下
1.如果我這樣告他 是應該怎麼告呢 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 還是要先到警察局備案呢
2.如果我這樣告 勝訴的機率有多大呢 如果敗訴 是不是會被反告誣告呢
3.這樣會造成學校的困擾嗎 因為我對學校實在時沒啥意見 純粹是對他個人
的所作所為有意見以及要有所防備而已 謝謝
: 43
: : 1.我的 "奇怪"(也在錄音當中) 二字構成侮辱 罪行嗎
: 不構成
: : 2.他大庭廣眾說我有病 不是人 是鬼 我還都錄起來了 這構成侮辱嗎
: 構成刑法309公然侮辱
: : 3.如果他真的想告我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嗎 例如說我可以寫存證信函
: : (抱歉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使用的)先告知他對我已產生言語上的侮辱
: : 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 甚至提告等等
: 直接提告了 不用寫存證信函
: : 4.或是我甚至可以先採取行動 來防止接下來一切動作的發生呢
: 你無法防止人家告你
: 你可以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 民事還可以獲得賠償
: : 抱歉 其實這篇文章仔細看內容 真的很像小孩子辦家家酒吵架
: : 但社會上什麼人都有 也不能阻止別人做什麼 而我對於法律一切都是外行
: : 連錄音這檔事也是別人告訴我的 所以為了防止上述這些事 發生 想請問各位大大
: : 應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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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65.35
推 hoboks:pttlife有很多文可以參考提告流程 04/09 00:00
→ hoboks:不可能有誣告成立 04/09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