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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klun (曾灶財)》之銘言: : 我是一個學校的離職兼任老師 : 之前離職前就耳聞現在的主任很兇(最中肯的不帶有任何評價的字眼) : 而因為我寒假有去幫忙上課 所以鐘點費是另外算 不是匯到戶頭 : 必須去學校拿現金 : 之前是該校組長聯絡我 請我去拿錢 但我今天並約好今天去拿 : 但我今天去的時候 組長已經走了 只剩下主任跟其他夜間部老師 : 我想請主任幫我聯絡組長 衝突也是由此產生 : 主任一直說他沒義務幫我聯絡 後來我去找校長想請他幫我聯絡組長 : 沒想到又引起他不高興 後來就引起口角 我想其他中間的過程就省略好了 : 後來終於聯絡到組長 我在跟組長通電話的過程中 說了一句 : "主任就是不肯幫我打電話給你 他好奇怪" 他一聽到"奇怪"這兩個字就抓狂了 : 從他位子上衝過來 把電話搶過來 說我是人身攻擊 A;光是這句話要構成人身攻擊或公然侮辱或誹謗很難    主要是你與組長的通話仍屬兩人間的私人電話,雖然在公共場合,也難以    公然侮辱為屬。    況且主任身為組長的上級長官,本就有代理下級職務的義務,例如在公家機關    科員請假,若無平行代理人,或是下級代理人(下代上)就應該由高一級的主    管代理(上代下)不可以讓業務懸空,否則就有失職之嫌。     : 然後就開始咆嘯說我有病 我不是人 我是鬼 等等等  A:這一句話,由於是在辦公室公開訴說,所以是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無疑 : 而這一切的對談 從一開始 我就有錄音了 (至於為什麼會錄音 當然也是之前跟他 : 說過話的人的提點說一定要錄音)  A;公共場合錄音是合法的,況且你的錄音並非竊取他人秘密,而且你也是其中一個    談話方,這種錄音是合法的。 : 我也告知他我有錄音 他聽到我有錄音 就說我在恐嚇他 要告我 他弟弟的某某人是律  師要告到我完蛋 要我不要拿這個威脅學校 他不怕我  A:刑法的恐嚇不是這樣的,錄音威脅不了人身安全。    況且    顯然對方違法在先。 : 這其中我也沒有要說誰對誰錯 因為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我只是單方面說詞 : 而且拉裡拉雜的真的打太多不相干的事了 我只想請問 : 1.我的 "奇怪"(也在錄音當中) 二字構成侮辱 罪行嗎  A;不大可能構成。 : 2.他大庭廣眾說我有病 不是人 是鬼 我還都錄起來了 這構成侮辱嗎  A;反而換他構成公然侮辱了。 : 3.如果他真的想告我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嗎 例如說我可以寫存證信函 : (抱歉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使用的)先告知他對我已產生言語上的侮辱 : 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 甚至提告等等  A;法律上沒有保留追訴權這種東西,要告就告,不告就不告,就算你保留好了    過了追訴期一樣不能告。 : 4.或是我甚至可以先採取行動 來防止接下來一切動作的發生呢  A;寫存證信函要他寫信道歉吧。 : 抱歉 其實這篇文章仔細看內容 真的很像小孩子辦家家酒吵架 : 但社會上什麼人都有 也不能阻止別人做什麼 而我對於法律一切都是外行 : 連錄音這檔事也是別人告訴我的 所以為了防止上述這些事 發生 想請問各位大大 : 應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A;還有他要告你告不動啦,王牌在你手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