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usnow:你哪看到的規定= = 民法明明就規定養子女權益同親生子女 08/17 15:36
→ yuusnow:他母親的問題在於,童養媳是否是養子女,這要釐清 08/17 15:36
→ yuusnow:因為是養子女會繼承養家,不是的話要繼承本生家 08/17 15:37
→ yuusnow:最簡單就看他母親的戶籍謄本是否有記載養父為何人 08/17 15:40
→ yuusnow:一搬來說如果是後來真的就娶了的童養媳,是不會有養子女 08/17 15:40
→ yuusnow:關係的,因為民法規定養兄弟姐妹不可以結婚@@ 08/17 15:41
推 sindyevil:令堂身分證上的父母欄位是誰? 08/17 16:02
→ count52:且現在為全面限定繼承 也其實不用太擔心 當然選擇拋棄也行 08/17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