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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保證人嗎? 還是去登記就可以了? 如果丈夫有傷害行為 那應該怎麼處理 在離婚上對自己比較好?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m20.35.234.wusnet.net.tw > -------------------------------------------------------------------------- < 作者: ysdt (預告明日咕咕節:)) 看板: LAW 標題: Re: 請問離婚的手續要怎麼辦?? 時間: Mon Sep 10 22:17:24 2001 ※ 引述《aphon (練習專心聽)》之銘言: : 需要保證人嗎? : 還是去登記就可以了? : 如果丈夫有傷害行為 : 那應該怎麼處理 : 在離婚上對自己比較好? : 謝謝 1. 家庭暴力行為 有民事的效果和刑事的效果兩個部份 刑事的部份要看被傷害的程度 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或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要先看構成的行為態樣 再選擇告刑事的哪一個部份 但在告傷害罪前 要記得先去醫院驗傷、錄音蒐證或找證人 取得家庭暴力傷害之證明 至於民事的部份 可以因為傷害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例如因為受傷沒辦法去工作的薪資損失 住院的費用等等 都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嚴重到不堪同居虐待的程度 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 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 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 申請各項保護 引用歐美民事保護令的制度 禁止施暴一方作一定的行為 如果對方違反 將科以違反保護令罪之刑事制裁 可依自己之需求申請一項或數項的保護令 包括可讓對方不能再打人的禁制令 或讓對方必須遷出住居所 使不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遷出令 或讓對方不能靠近一定距離的遠離令等 或者可以自己至各縣市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選擇暫時住在庇護所 2. 申辦離婚登記手續如下: 帶 1.戶口名簿、2.身分證、3.申請人印章、 4.離婚協議書(兩願離職)or法院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判決離婚) 由當事人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P.S:若是兩願離婚 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 應以書面為之 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