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ldivo:我記得批踢踢有法律版,可以去問看看 11/24 23: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97.236
推 hoboks:可能是想躲強制處分的限制吧 所以用"請"的去協助辦案 11/24 23:41
推 depravity:到監察院網站就可以找到怎麼辦了 XD 11/24 23:42
推 scott2009:沒有文書絕對是違法,這就是法界所詬病的證人轉被告程序 11/25 06:36
→ scott2009:被告還可以帶律師享受刑事訴訟法的保障,證人什麼都沒有 11/25 06:37
→ scott2009:請回之後,疑!怎麼變成被告了 詳情請GOOGLE偵查中的王者 11/25 06:37
→ snowtoya:科科 偵查中王者有多了不起我先前就見識過了 11/25 11:37
推 hoboks:根本拿王者沒皮條的 她惡意要規避的話 人民能怎樣嗎? 11/25 12:25
→ hoboks:最多只是證據不能用而已 王者又不會被懲處 11/25 12:26
→ hoboks:類似這些問題我之前也跟立委反應過了 立委的律師說 11/25 12:27
→ hoboks:"只是瑕疵還不構成違法" 11/25 12:27
→ hoboks:我又跑去問我的老師有沒有辦法治治這些王者 11/25 12:28
→ hoboks:我的老師說 "沒辦法 被傳喚時就表現出客氣一點的樣子" 11/25 12:28
→ alawyer:偵查中檢察官權力幾乎無限大,原po若有疑義建議找律師。 11/26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