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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eamLoser (金屬製品)》之銘言: : 如題, 其實很久以前在看相對性的時候 一直很好奇為什麼會舉這個例子 : 因為這個判例而言其實是一個違反債權相對性的例子 : 書舉這個例子感覺像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 最近突然想到這個 又思考了一下 感覺還是不太順 : 如果你對這部分概念如果沒這麼熟 腦袋還不太清楚 不建議往下看 因為會看不太懂 在下很不熟 非本科系 讀過兩年法律書 是塵世間一迷途國考生 試著回答看看 : 亂答一通 我到時候又要解釋 很麻煩的XDDD : ok 是這樣子的 : 一些書中主張這個判例的意思就是說 如果不動產買賣 假若只有登記沒有交付 買收人 : 是否可主張767 ? 而這個判例給的答案是不行 因依373 應以交付為斷, 也就是沒有交付, : 就自始未占有 既然沒占有過 又何來的767"返還"? : 那麼重點就在於沒交付沒767來返還 就是書所寫的 不是這樣吧 很好奇你看哪本書? 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不能請求返還的原因是因為 出賣人因373有占有的正當權源 83年台上字第1948號 惟按不動產之出賣人固負有交付其不動產於買受人之義務, 但在未交付前,出賣人繼續占有該買賣標的物,究難指為無權占有。系爭土地雖因買 賣而移轉登記為上訴人所有,但被上訴人尚未將之交付上訴人,此為上訴人承認之事 實。是則被上訴人繼續占有系爭土地,即難指為無權占有。從而上訴人本於無權占有 之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拆屋還地,自屬不應准許 。 : 但真正的判例的意思是"收益權" 這邊我留下一個疑問 : 如果經過登記 那麼依照758 是具有生效性質, 但又按照759-1屬於"推定" : 那麼我是否可以推論為 若有登記 但是沒交付 因此就可以推翻759-1的推定? 推定只有一種方法可以推翻 就是塗銷登記之訴 : 因此意思假若沒被交付的話 就是沒有所有權? : 或是仍然具有所有權 只是沒...."收益權" 後者才對 : ok 這是一個疑問 如果看不懂我上面的推論的話 可以簡而言之 -> : 這個疑問就是 有登記 沒交付 買收人是否具有所有權? : 既然物權不得創設 那麼判例說的"收益權" 應該就是本於所有權的固有權 而非屬債權或 : 物權. : 但既然大多數書都以這個判例來說明沒交付沒767 那麼我就先假定就是有所有權 但是不 : 能依照767主張返還(這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 既然如此 那767做什麼用的) 不管如何 因為你誤會了 : 反正就先依照判例說的 他並沒否定具所有權 不過否定具有"收益權" : 現在問題來了, 關於於債權相對性 如果現在有另一個相反的例子 意思就是有交付但是 : 並沒有登記 因為基於債權的原因關係 所以具有"正當權源" 因此出賣土地的人不能夠 : 基於所有權而主張返還 : 所以如果賣主把土地再賣給另一個人 假設那個人的名字叫做"機歪人" 因為債權不像 : 物權具有優先排他性 所以賣主賣給機歪人,也有效 簡而言之就是一物兩賣 : 不過機歪人並不會愧於他的名號 精明能幹 他比先於他的買家聰明的是, 他請求登記且 : 成功了... 所以機歪人基於所有人的地位 向買家主張767 買家想要力挽狂瀾 在法庭上 : 主張抗辯他自己跟賣家的債權有效 但只見對方律師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債權相對性" : 也就是買家不能主張他的債權能夠像物權一樣對世性, 對抗機歪人... : 所以法院判決買家敗訴... : 這時候問題來了 既然大家都認為我標題所說的判例是對的的話 也就是沒被交付 不能 : 主張767 那麼這個例子為什麼就可以? 土地自始自終都在憨厚的原買家上 機歪人並 因為你誤會了 既然沒占有過 又何來的767"返還"? 這是錯誤的說法 : 未占有土地過 又何來主張767"返還"?(參閱敝文的第三段) : 豈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是很奇怪的邏輯... : 另一個例子也很怪 那例子是基於我最原先說的例子引申的 也就是如果只登記沒交付 : 但是聰明的買家把他賣給其他人 其他人居然可以基於767來向賣家返還... : 也就是賣家的抗辯不能對第三人主張.... : 如果要硬要上面那幾個例子都合理的話 唯一的方式就是把"交付"債權化 也就是交付 : 的抗辯只能基於相對的當事人... 所以這樣一來: : 1.只登記沒交付 聰明的買家把土地賣給他人,聰明的買家雖不能主張767 : 因為未占有過, 但最後的第三人可以因為主張交付相對性 賣家不能基於"未交付給第三人 : ,所以第三人沒有受益權 不能主張767" 因為賣家的交付抗辯只僅於相對人 : 2.只交付沒登記 然後機歪人搶先買了土地並登記之後 機歪人一樣基於交付相對性 : 憨厚的買家不能依據"未交付給機歪人,所以機歪人沒有受益權 不能主張767" 因此機歪人 : 能夠成功的767抗辯.... : 如果不把"交付"的事實行為債權化的話 那就只能否定那個判例, 也就是不管有沒有 : 交付 只要登記就能夠基於所有人之地位主張767 這樣一來上面那兩個例子才不致於矛盾 總之不知道是你看錯書本的意思不然就是被書本誤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1
tw00173105:我的見解是有登記 沒交付 沒有所有權(不生所有權變動) 09/02 16:56
winterrain:這是錯誤觀念 09/02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