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Re: [見解] 臺灣司法待改善的空間很大
時間Sun Jul 16 10:33:26 2023
※ 引述《loraibar (老實哥哥)》之銘言:
: 我的情形就比較可憐
…
: 現在要浪費第四年了
: 根據我的案例 原來犯罪集團只要有計畫的偽造圖文 找證人作偽證
: 法院有可能會判犯罪集團勝訴.....
: 這就是真實的法院
: 本人不是法律人士,但遇到法院通知 , 只好研究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
: 但書看再多都沒有用,刑事庭時 不知道可以閱卷
: 民事庭時 也不知道應該要閱卷
: 收到判決書 才懷疑 法官根本沒在看我的答辯書....
: 我只能自我檢討 是不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 沒有使用法律用語
^^^^^^^^^^^^^^^^^^^^^^^
: 導致事情的描述都被錯誤解讀......
法庭審判,法官要看要聽的重點,確實不是許多法律外行人能搞清楚的。
於是,實務上在法庭審判過程中,不乏原告方提出冗長卻抓不到法律要點
的講演。等審判結果下來,再抱怨「法官根本沒有聽我的陳述」云云。關
鍵在於,刑案定罪,每個罪名有一定的法律要件,須要一定的證據支持。
外行的原告冗長的演講卻全然沒提到定罪必要的要點和證據,敗訴也就不意
外。此點用在被告亦然。
不過,司法實務上並非沒有少數例子,是即便原告做了冗長吾關的演講之
後,居然得到有利結果。原因很簡單……因為被告的陳述更蠢。
以下油管的影片連結,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D4h7DbVO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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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5.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89474808.A.3B4.html
→ jasonmoon: 真的很多人在陳述都是 “感受” 性的字眼,有時候聽他 07/16 10:38
→ jasonmoon: 們陳述都很不耐煩 07/16 10:38
其實影片中的原告陳述品質算不錯了,雖然是抒情文,但是結構上有清楚的
起承轉合,而且呼籲方式也符合當事國美國的政治正確,即雖然我被你傷害
得很嚴重,但是我還是期待你這未成年人有個美好的未來云云。
※ 編輯: saltlake (114.24.75.246 臺灣), 07/16/2023 20:01:23
→ iscu: 不只是一般人會亂搞,也有不少檢察官幹過類似的事 07/16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