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法律不是很了解,
想請教一個有關人權的問題.
最近對於士林之狼是否可以返回校園的問題,各家說法不一,
也引起我老早就想問的一件事:
為什麼法律似乎很著重犯人的人權呢?
像士林之狼的例子,
因為他是病態的,
已有證明顯示再犯機率有40%,
為什麼還有理論主張他有權回到社會上呢?
強暴罪雖然不見得足以至被害人於死,
但心理創傷是根本無法計算的,
我覺得比殺人還要不得.
難道非要等犯人再犯,再多一個被害人,
才能證明這個犯人是十惡不赦的嗎?
其他的犯罪也是,
我總覺得法律似乎太在乎犯人的權利,
又太輕忽被害人的權利,
有沒有人能指教一下?
(我先聲明我不是要引起辯論,只是很想了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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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uklie (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 看板: LAW
標題: Re: 有關人權的問題
時間: Tue Aug 14 23:15:21 2001
※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我對法律不是很了解,
: 想請教一個有關人權的問題.
: 最近對於士林之狼是否可以返回校園的問題,各家說法不一,
: 也引起我老早就想問的一件事:
: 為什麼法律似乎很著重犯人的人權呢?
: 像士林之狼的例子,
: 因為他是病態的,
: 已有證明顯示再犯機率有40%,
: 為什麼還有理論主張他有權回到社會上呢?
: 強暴罪雖然不見得足以至被害人於死,
: 但心理創傷是根本無法計算的,
: 我覺得比殺人還要不得.
: 難道非要等犯人再犯,再多一個被害人,
: 才能證明這個犯人是十惡不赦的嗎?
: 其他的犯罪也是,
: 我總覺得法律似乎太在乎犯人的權利,
: 又太輕忽被害人的權利,
: 有沒有人能指教一下?
: (我先聲明我不是要引起辯論,只是很想了解而已)
一點點意見...
我們現在所謂的"法律"是起源於歐洲,所以與他們的歷史背景有關
封建時代的領主兼有行政權與審判權,所以被告(平民)
曾是弱勢與被迫害的一群,因此針對這弊端,改革後特別重視被告的權利
令一點,請想像一下法庭的情形
不管被告是否真有犯罪,或者犯下罪行輕重,到審判時他都站在弱勢的地位
除非弱勢者的權益沒有必要被尊重,要不然多一點的保護是必要的
而且,洋人有種觀念,"在被定罪前沒人有罪"
請問一下,甚麼是"被害人的權利"?
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害人通常都有金錢上的賠償
而刑事案件呢?
被剝奪的生命不會復活,被傷害的心靈很難恢復,
不管陳進興如何被千刀萬剮五馬分屍,甚至殘酷到株連九族
白曉燕也不會復活,白冰冰的痛苦也不會少多少
只是國家多殺了一個或一些人而已...
法律如何來重視被害人的權利?
法官不是神, 立法院更不是
法律能作的不是只有讓判決結果能對未犯罪者有警惕
已犯罪者能改過,而將無可救藥的人渣隔離社會?
既然犯罪者服的是"有期徒刑" 就表示"法律"認定這人"有權"回歸社會
在修法前不會有任何改變...
另外吐個槽...殺人是對被害者一切的剝奪,死人不能哭不能笑也不能想
死人不再有任何的可能性,不再有未來...連心理創傷的機會都沒有...
其他任何的傷害都比不上生命權的剝奪...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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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ogado (羞嗝男) 站內: LAW
標題: Re: 有關人權的問題
時間: Wed Aug 15 15:43:30 2001
我念了四年的法律也是最近才比較了解
為啥要保障被告或是受刑人的人權
因為無論被告或是受刑人
也不論他們是不是真的無辜
在他/她被逮捕也好 被審判也好
都是一個人要獨立對抗一整個"國家"
如果你有看過"全民公敵"這部片子
你便能體會我的這種說法
第二 法律或是國家的機器在人類的歷史上
常常成為少數人整肅異己的工具
而民主制度中的國會也只能做很有限的監督
就像以前國民黨用情治系統鎮壓在也黨
今日的扁政府急於控制情治單位的人事便是這個道理
第三 是理念問題
因為我們視保障人權是寫在憲法中的全民共識
那我們便不可以違反 或製造太多的偏見
僅管我們心中有多深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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