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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壽華以筆名「干城」在「潮州文獻」第二卷第四期內,發表 了「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說:「韓愈為 人尚不脫古文人風流才子的怪習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 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風流病,以致體力過渡消耗,及後誤信方 士硫磺鉛下補劑,離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 這篇文章,引起了韓愈第三十九代直系血親韓思道提起自訴, 經臺北地方法院刑庭宣判,推事認定郭壽華誹謗以死之人,判 處罰金三百銀元。此一判決,引起了軒然大波,學者專家,紛 紛撰文陳述己見,專論此「誹韓案」所引起的各種問題。更有 黃正模告發韓思道偽造文書的枝節產生。 文章轉載於《孟武自選文集》86頁, 薩孟武先生引述自聯合報出版《誹韓案論叢》。 判決的時間文中沒有明寫, 民國66年9/14的聯合報第三版有報導, 大概可以查詢到判決時間(吧?) :~~ -- 夜中不能寐,起坐彈鳴琴。 薄帷鑒明月,清風吹我衿。 孤鴻號外野,朔鳥鳴北林。 徘徊將何見,憂思獨傷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sj27-102.dialup.seed.net.tw > -------------------------------------------------------------------------- < 作者: Salvage (我想留木村頭啦^^) 看板: LAW 標題: Re: "誹謗" 韓愈 時間: Sat Oct 13 12:03:40 2001 ※ 引述《moonlike (銀波鏡含)》之銘言: : 郭壽華以筆名「干城」在「潮州文獻」第二卷第四期內,發表 : 了「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說:「韓愈為 : 人尚不脫古文人風流才子的怪習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 : 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風流病,以致體力過渡消耗,及後誤信方 : 士硫磺鉛下補劑,離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 : 這篇文章,引起了韓愈第三十九代直系血親韓思道提起自訴, : 經臺北地方法院刑庭宣判,推事認定郭壽華誹謗以死之人,判 : 處罰金三百銀元。此一判決,引起了軒然大波,學者專家,紛 : 紛撰文陳述己見,專論此「誹韓案」所引起的各種問題。更有 : 黃正模告發韓思道偽造文書的枝節產生。 : 文章轉載於《孟武自選文集》86頁, : 薩孟武先生引述自聯合報出版《誹韓案論叢》。 : 判決的時間文中沒有明寫, : 民國66年9/14的聯合報第三版有報導, : 大概可以查詢到判決時間(吧?) :~~ 本罪的保護法益是遺族或社會對先人的虔敬情感 由於提出告訴之人限於死者之遺族 故即便是死了一千多年的死者後代之直系血親亦可享有告訴權 不但這種法益極不明確且容易濫用珍貴的訴訟資源 實無保護之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7-108.HINET-IP.hinet.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