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壽華以筆名「干城」在「潮州文獻」第二卷第四期內,發表
了「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說:「韓愈為
人尚不脫古文人風流才子的怪習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
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風流病,以致體力過渡消耗,及後誤信方
士硫磺鉛下補劑,離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
這篇文章,引起了韓愈第三十九代直系血親韓思道提起自訴,
經臺北地方法院刑庭宣判,推事認定郭壽華誹謗以死之人,判
處罰金三百銀元。此一判決,引起了軒然大波,學者專家,紛
紛撰文陳述己見,專論此「誹韓案」所引起的各種問題。更有
黃正模告發韓思道偽造文書的枝節產生。
文章轉載於《孟武自選文集》86頁,
薩孟武先生引述自聯合報出版《誹韓案論叢》。
判決的時間文中沒有明寫,
民國66年9/14的聯合報第三版有報導,
大概可以查詢到判決時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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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中不能寐,起坐彈鳴琴。 薄帷鑒明月,清風吹我衿。
孤鴻號外野,朔鳥鳴北林。 徘徊將何見,憂思獨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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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vage (我想留木村頭啦^^) 看板: LAW
標題: Re: "誹謗" 韓愈
時間: Sat Oct 13 12:03:40 2001
※ 引述《moonlike (銀波鏡含)》之銘言:
: 郭壽華以筆名「干城」在「潮州文獻」第二卷第四期內,發表
: 了「韓文公蘇東坡給與潮州後人的觀感」一文,說:「韓愈為
: 人尚不脫古文人風流才子的怪習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
: 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風流病,以致體力過渡消耗,及後誤信方
: 士硫磺鉛下補劑,離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
: 這篇文章,引起了韓愈第三十九代直系血親韓思道提起自訴,
: 經臺北地方法院刑庭宣判,推事認定郭壽華誹謗以死之人,判
: 處罰金三百銀元。此一判決,引起了軒然大波,學者專家,紛
: 紛撰文陳述己見,專論此「誹韓案」所引起的各種問題。更有
: 黃正模告發韓思道偽造文書的枝節產生。
: 文章轉載於《孟武自選文集》86頁,
: 薩孟武先生引述自聯合報出版《誹韓案論叢》。
: 判決的時間文中沒有明寫,
: 民國66年9/14的聯合報第三版有報導,
: 大概可以查詢到判決時間(吧?) :~~
本罪的保護法益是遺族或社會對先人的虔敬情感
由於提出告訴之人限於死者之遺族
故即便是死了一千多年的死者後代之直系血親亦可享有告訴權
不但這種法益極不明確且容易濫用珍貴的訴訟資源
實無保護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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