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731201 (銀狼)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也是江國慶案
時間Fri May 27 17:38:29 2011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的追訴期限10年
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致死罪」也只能用在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身上
看起來那九位官員因該最後因該會平安無事
我想問那時候的九位官員具有政務官身分嗎?
如果有政務官身分還會被軍法所約束嗎?
非法(教唆)囚禁或是非法(教唆)凌虐他人在軍法上有甚麼責罰嗎?
如果有責罰?追訴期限多久?
如果退伍後才被人發現當兵時犯了軍法,可是當事人早已退伍或退役,軍法還可
以裁罰嗎?
不知道法律版上 有沒有略懂軍法的人 可以請教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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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5.43.132
推 hoboks:被秋意告發殺人罪了 05/27 17:54
推 winterrain:秋意一定沒有看完不起訴處分書......裡面有講到 05/27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