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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cslee (奇妙的過失犯)》之銘言: : ※ 引述《lfchang (1 )》之銘言: : : 我也知道要用25條阿~~~~ : : 它是特別規定阿(相對於24條而言) : : 問題是~蔡茂寅就說25條是錯的 : : 因為它誤解大法官解釋269 : : 蔡的意思是說 : : 24才是對的 : : 所以才引發我的疑問 : : 想說那受託機關是不是就是原處分機關? : : 還是受託機關才是? : 蔡師的意思是 : 25條的立法源由來自釋字269是錯的 : 並不是說25是錯的 : 這點我向老師本人確認過了 : 至於不論實定法適用而就學說討論的話 : 其實25跟24的第一項是相同的 : 只有在24的第二項才會不同 : 所以25只能說是24第二項的特別規定 : 結論是 : 我認為24第一項的原處分機關在行政委託時指的是受託機關 謝謝~~~~~~ 超感動的 我的疑惑解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