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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鄉民一片講大好, 媒體輿論應該都很肯定這號決議吧 現在就看大法官有沒有GUTS 宣告違憲,可是即使宣告違憲, 也是許久過後了,風聲都過了 立委們也高興了,有了決議, 就可以推拖不用修法了, 可是仔細想想還真悲哀 媒體輿論竟然可以使最高法院作出這一號決議 完全忽略罪刑法定主義 難到司法已經淪為討好人民工具?? 權力分立原則在法律的最高法院也被丟棄了?? 這是法治教育的失敗?(對於人民) 還是法學教育的失敗?(對於法律系) P.S 我覺得這個爭議最好方法是修法,但是修法過後 對於七歲以下使用強制手段,只能以刑度來增加了,而非以構成要件存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5.119
gasara:個人覺得 就算以後修法 刑度也不會增加 只會增加配套措施 09/07 23:14
favre:再度印證衛生署長的一句話 台灣是個理盲、濫情的地方 09/07 23:15
meblessme:所以說法感情比較大不是我亂說的 09/07 23:21
Strategem:基本上會引起軒然大波,就是在量刑時出了問題 09/08 02:32
Strategem:之前有板友提到,七年一樣是落在刑度之中,但法官判了 09/08 02:33
Strategem:三年二月,才引起輿論喧嘩。平時有誰會管到嚴謹的法學 09/08 02:34
Strategem:操作呢?一受煽動便嘩啦而起,真正看過判決書的幾希 09/08 02:35
Strategem:真要解決問題,也不是用刑庭決議,而是用修法解決才是根 09/08 02:35
Strategem:本。依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司法權是被動解釋法律,如今卻 09/08 02:36
Eventis:我很喜歡逛板看到的一個評論,就是,常常我們會因為個案的不 09/08 04:51
Eventis:正義努力的想擺脫罪刑法定主義的箝制去獲得良心上一時的平 09/08 04:52
Eventis:靜;不過有一天當最高法院做出一個決議把大家心裡的這個惡 09/08 04:52
Eventis:魔赤裸裸的擺上檯面以後,所有的人就一起起肖了XD 09/08 04:52
Strategem:當我們需要法律的時候,他始終是不足的; 09/08 11:43
Strategem:總在法律無解決問題的時候,堅持他要給我們答案 09/08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