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naldDuck (憐星 邀月)》之銘言:
: 你這樣講也太蠻橫不講理了
: 我是讀國際法時遇到這個問題
: 不是作業 不是考試
: 我是看 丘宏達 的現代國際法
: 裡面雖然有解釋 但是我仍然不太懂
: 因此才在這裡問
: 之前也問過法律系的同學但是答覆都不是很滿意
: 白吃的午餐???
: 請問你有什麼證據我是要交作業什麼的???
: 打混???
: 我不是為了作業 不是為了考試 我更不是法律系學生
: 只是私下有對國際關係有興趣 我打混什麼???
: 太污辱人了
縱或你問的問題並不是作業,我也不會覺得我之前的言行對你而言是汙辱。
一方面,我回你的文章中,第一句用的標點符號是問號。除非我問的問題答案是肯定
的,要不然接下來那些什麼打混、吃白吃午餐的都不是對你說的,你根本沒必要對號
入座,既然不是在說你,我並沒有侮辱到你。然而【如果】事實上你真的是那種打混
的學生,你被批也是應該的,我的言行當然更談不上侮辱。不過說老實話,你這樣的
反應再加上你後面回其他使用者的文章中,對說出自己看法的畏縮態度,只讓我覺得
你根本是惱羞成怒。
另一方面,是因為你到目前的表現並不足以消除我原先對你有的疑慮。你說你問過法
律系的同學,你當初在問問題時為何不把他們的意見說出來,然後說明為什麼他們的
答覆你不滿意,指明你的疑問在哪裡?你不是說你怕講自己的見解被人家笑?寫出你
問來的答案應該不成問題吧?為什麼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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