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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使用者sevatif2多次洗板、發表無益於解決問題和討論之文章。 證據: 20396 s 7/04 sevatif2 □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自稱律師案] 20397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自稱律師案] 20401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補充部分,參閱… 20402 s 7/04 sevatif2 R: [建議] 依法對Redwing13提起告訴(補充部分,參閱… 違反板規: 第二條:[發文規範] 四、帶有謾罵性文字、人身攻擊、挑釁、公然侮辱或無益於解決問題和 討論之發文,一律刪文;並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處分。 六、嚴禁鬧板、洗板文,違反者除刪文外得給予水桶處分。 判決: sevatif2 水桶一個月 (7/4 ~ 8/4),文章刪除。 -- 「無論是什麼樣的食材,都要將愛心投入其中,才算是精通廚藝, 就像是愛一位淑女的一切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64.213.1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478528.A.174.html
ChrisBear:板主可能會收到神秘小禮物0.0 07/04 20:57
maniaque:來自於娜美的純純的愛.....:D 07/04 20:58
niceshotse:好像還漏一篇... 07/04 20:58
niceshotse:#1JiyRoA5 (LAW) 這篇就開始有跳針的嫌疑了 07/04 21:01
ixixet:只是趕個狀就錯過...O_O 07/04 21:04
sindyevil:保重啊 版主 07/04 21:10
niceshotse:唷,sindy姐,您也浮出水面啦~ 07/04 21:15
lukehong:我也收到信了 頗呵 07/04 21:18
care830331:板主要小心@@ 07/04 21:20
Redwing13:回到家戲都演完了,他後面又po了啥好笑的東西 07/04 21:31
niceshotse:謝金燕那首姊姊您有聽過吧?? 07/04 21:34
babylina:突然發現這個人的發文IP和某個寄了2X封站內信說要告我的 07/04 21:41
babylina:人的IP一樣耶......ID和某個被站方刪除的帳號也頗雷同 07/04 21:42
Redwing13:莫非是好棒棒的黃先生嗎 07/04 21:42
Redwing13:請問B道長,你最近有收到開庭通知嗎 07/04 21:43
babylina:沒有啊,連警訊通知都沒有 07/04 21:44
babylina:只有6/23那天才又收到一封good luc的站內小禮物而已 07/04 21:45
babylina:然後我就黑名單掉了,之後就不清楚如何了 07/04 21:45
babylina:只是剛看才發現,板上那篇IP和我小禮物的來源IP完全相同 07/04 21:46
volkov:少了點樂趣 07/04 21:46
Redwing13:其實可以收看黃先生FB,很有趣 07/04 21:49
lescholar:等一下會有人說版主已構成強制罪了 罪證明確 07/04 21:53
babylina:可是為什麼第一篇變成小妹小女啦...嗯...(?) 07/04 21:59
Redwing13:我晚上有空寫個簡略的懶人包順便檢討他要告我的罪名好了 07/04 22:02
TheMidnight:nooooooo 錯過抓馬惹 07/04 22:04
bluejade123:!!!!!!!!!!!!!!!!!!!! 我第一次知道這個板有板主 07/05 00:31
Redwing13:好像被水桶的,用分身來假代po 是有這麼寂寞嗎? 07/05 00:38
miroprespoka:你跟Babylina都等著出庭吧~我好好的你也招喚 07/05 00:47
miroprespoka:明確告知你有五項罪責,你講話的口氣用詞,讓人所不屑 07/05 00:49
miroprespoka:台大黃同學五字, 不是你可以<隨便及惡意踐踏>的. 07/05 00:51
miroprespoka:讓這個事有個終結好嗎? 一切在法庭還原,不要再謠傳等 07/05 00:55
lukehong:台大黃同學這麼多 到底踏到誰了 07/05 00:58
miroprespoka:不用害怕,沒有犯罪即不用怕 07/05 01:01
miroprespoka:使用 140.112.24 ip 做非法之事自當裁示 07/05 01:02
lukehong:裁示是什麼鬼 07/05 01:05
miroprespoka:參考本版 : 遇到自稱律師的人(帶PO) 一文 07/05 07:15
volkov:被水桶 哈哈 法院見何必一直po? 07/05 08:32
dragon8332:一路看下來不知道誰在怕 07/05 08:49
miroprespoka:版主也表示:是S貼了四文才水桶 並非就事件水桶 07/05 10:39
miroprespoka:當"錯誤"的事或"觀念"被很多人拿來使用, 久了就變 07/05 10:40
miroprespoka:正確的事 ?--被Redwing13人等誹謗及侵權,須以正視聽 07/05 10:42
lukehong:來法律板討論毀謗跟侵權 你提出你的法律分析與論述好嗎? 07/05 10:42
lukehong:不然你就只是發表無益於解決問題與討論之內容 07/05 10:43
lukehong:浪費大家的版面與討論資源 07/05 10:43
miroprespoka:虛構事實損人私德,即應該向對方道歉.有諸案可詢 07/05 10:45
lukehong:判決內容不是虛構吧 至於兩位黃先生是否有關連 07/05 10:46
lukehong:快去提告讓法院認證 07/05 10:47
miroprespoka:莫藉"法律版"等三字,打高空要論述,犯案故意就請道歉 07/05 10:48
lukehong:法律板不討論法律 要討論什麼? 討拍? 07/05 10:49
miroprespoka:Luke先生: 我已有提告你證據, 請發言"警"慎 07/05 10:49
miroprespoka:請閉嘴~! 07/05 10:49
lukehong:看來只好討論一下 台北地院102年度簡上字第52號判決了? 07/05 10:49
lukehong:依板規 我無閉嘴之必要 要提告請早 07/05 10:50
miroprespoka:要發言不要設及討論、犯意聯絡, 形成人身攻擊 07/05 10:50
lukehong:拜託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兩位黃先生到底一不一樣? 07/05 10:50
lukehong:我攻擊了什麼? 請具體指名切勿造謠 07/05 10:51
miroprespoka:已經陳述 <判例>並非是台大黃先生, 放在一起已然誹謗 07/05 10:51
miroprespoka:黃先生將會對你提出告訴,你可以繼續再發言補強證據 07/05 10:52
lukehong:依判決事實是在台大竊盜的黃先生 我也沒有說是哪位黃先 07/05 10:52
lukehong:生 請問你是那位黃先生嗎? 如果是 請提告 不是 請別威脅 07/05 10:53
lukehong:恐嚇我討論法律判決的權利 07/05 10:53
miroprespoka:不予敘明, 已充分告知你, 你也知悉, 法庭由檢官裁示 07/05 10:53
miroprespoka:你還有何要說?你的回文,就是犯案紀錄, 你出過幾次庭 07/05 10:55
miroprespoka:我真的對於你的發言"束手無策", 恐嚇?威脅? 07/05 10:55
miroprespoka:不要發言曝露自己的無知及對刑法的不了解 07/05 10:56
lukehong:樓上那句話 請自己照鏡子看 07/05 10:57
miroprespoka:你沒有資格再跟我對話了 我的程度跟你不一樣 07/05 10:57
miroprespoka: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見面......... 07/05 10:58
lukehong:真的 請不要影響我的程度 問了你好幾天 所有法律要件跟 07/05 10:58
lukehong:事實要件都講不清楚 07/05 10:58
miroprespoka:去查這 "所有"的相關新聞你會發現一切 07/05 11:01
lukehong:你PO了上百次洗板了 什麼都沒說明 07/05 11:08
arl:科科..沒有指名道姓是要告啥??鬧事喔? 07/05 19:43
arl:還有建議版主把某人送帳號部查多重帳號 07/05 19:44
miroprespoka:版上及 lawyer 版 很多司律 人士 在關注此文.... 07/06 07:54
volkov:我們關注此文,不過我想 我們都是當趣聞看, 07/06 09:57
volkov:而不是當法律案件看 07/06 09:58
lukehong:XD 真的很多人在關注阿XDDDD 07/06 11:30
q135q135:法律板最近真歡樂 有這種joke讓大家調劑一下身心也不錯 07/0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