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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九月五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43 條 2.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六月七日總統令本法自五十四年六月十日施行 3.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16、38 至 40 條,並 增訂第 4-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