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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karyu (a year of考拷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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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司法官考試應試資格
時間
Thu May 19 01:12:04 2005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至55歲,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本科系學生—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政治、法律、 行政各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及格者— 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可報考。 3.其他—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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