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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njou (IP-sensitive)》之銘言: : as title : 這應該是最後一篇公告文吧 : pt你好自為之阿... : 大致上就是呢 虯髯客認為我註冊了相當多的帳號 無奈 : 剛剛我同學已經說要傳身分證過去了.............. : 如果真的不行,就只能去警察局報案了 : 重點是他連我同學男朋友的帳號都一起砍........................ : 裡面還有我同學花台幣買的一百多萬P幣阿....................... 等等等等等!!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呀?! 這一大串討論到底有哪裡扯上法律啦 @@" 還有 為什麼要傳身分證給他? 沒道理平白無故給他身分證呀! 連警察當面跟你要都可以拒絕了 幹麻要給他? 另外 連妳同學男朋友的帳號都一起砍是什麼意思呀? 他怎麼可能有權利可以砍別人的帳號? 我混亂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