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電玩部份;
中山醫提出的選手名單檢錄有問題,應該是沒有這個問題的。
我們有4個工作人員在負責電玩檢錄,每隊都有隊長簽名的檢錄單跟對過選手的有照證件
檢錄單目前還有保留可以查證,如果當時不信任交大的工作人員倒是可以當場提出質疑
是沒問題的
(唯一有的問題就是其中決賽時有位同學說他皮包掉了沒辦法證明他的身分,結果我跟他說
預賽有印象看過他,所以還是有讓他參賽).....
RP會近期放上給大家抓的,抱歉拖了這麼久
大同提出交通車的問題
很抱歉沒有告知大家交通車就在網咖門口
時間到就會在門口出現了.............
有什麼問題歡迎提出再討論檢討
※ 引述《rogeroger (孤僻的自在與寂寞)》之銘言:
: 第五屆全國大專生科盃檢討會 會議記錄
: 開會時間: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五日
: 開會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生命科學館四樓
: 出席人員:第五屆生科盃總召 翁毓廷;副召 許晏彰
: 國立台灣大學代表 二名
: 國立清華大學代表 一名
: 國立中央大學代表 二名
: 國立東華大學代表 二名
: 中山醫學大學代表 二名
: 慈濟大學代表私立 一名
: 大同大學代表私立 二名
: 國立交通大學代表 二名 以上共計十六位同學
: 會議內容:
: 一、 檢討本屆生科盃
: 活動部分
: 中山醫提出:
: 1 閉幕若能連同活動一起舉行,將能吸引更多人潮。像是可將開幕的部份表演移到閉
: 幕。
: 2 活動可以趣味競賽的型式為主,增加同學們的參加意願。
: 清大提出:
: 1 會場提供點心和菜單上所寫的內容並不相同。
: (總召回應:因原定點心數量不足,所以實際內容有所異動,望請各校見諒。)
: 中央提出:
: 1 賽程因雨提早結束,選手第三天上午完全沒事做,閉幕時間需要做些許調整。
: (大同建議:活動應配合雨備賽事做好配套方案,以避免流程上有空白的閒置時段。)
: 2 前四屆的旗子、海報等宣傳費用完全由主辦校吸收,是不分攤的。
: (總召回應:此項花費已於第一次開會時告知各校,也於當時達成共識,謝謝。)
: 東華提出:
: 1 晚會支出費用過高。
: 2 晚會點心應備妥一人一份,並由主辦單位發放,避免同學搶奪的混亂場面。
: 3 撞球選手爲參加比賽而無法前往開幕晚會,是不合理的。應該要顧及所有同學都能
: 參加晚會的權益。
: 4 旗子和海報的數量製作得太多,交大校內可見同樣的地區重複張貼許多海報,造成
: 宣傳費用的浪費。
: 5 爲確實達到宣傳的目的與效果,海報應提早寄發給各校。
: 台大提出:
: 1 各項活動的支出必須連同名目清楚列出,並提早告知各校。
: (總召回應:各項金額皆已於籌備會時列出,當時也已通知各校,謝謝。)
: 大同提出:
: 1 閉幕場地太過遙遠,費用也稍貴。
: 比賽部分
: 中山醫提出:
: 1 雨備的賽制與賽程應提早安排,不能到賽前才決定。
: 2 各項比賽都應要求各隊繳交隨隊裁判名單,以示負責。
: 3 選手名單的核對工作並未確實執行,並希望主辦單位能公佈遊戲記錄檔。(電玩)
: (總召回應:此項比賽的各項事宜已於裁判會議時協調完畢,謝謝。)
: 4 比賽場地的指示不清楚,只有秩序冊上的地圖是不夠的,應於各路段設置指標。
: 慈濟提出:
: 1 裁判的素質應有更高的要求。(排球)
: 2 比賽規則若有任何更動,都應儘早提出並立刻告知各校。(羽球)
: 東華提出:
: 1 隨隊裁判必須和球員一起進行檢錄的工作,以避免臨時找線審的情況發生。(排球)
: 2 飲用水不足。
: (總召回應:由於發放前並未規劃妥當,造成數量不足的問題,真的非常抱歉,望請
: 各校見諒。)
: 中央提出:
: 1 時間延誤導致賽程壓縮的問題,後半段決賽的時間根本不夠。(撞球)
: 2 比賽結束後,接選手回住宿處的交通車並未安排妥當。(撞球)
: 3 不需與店家事先講好結束時間,賽後再買單可以讓比賽有更多彈性的時間。(撞球)
: 4 會議次數太少,各校間的溝通不夠完善,建議賽前至少開會三次。
: 大同提出:
: 1 主審的素質不夠,甚至對規則都不太了解。(羽球)
: 2 分開循環的兩組之間有明顯的實力差距。決定比賽分組的抽籤應採公平、公開原則
: ,建議以後在開籌備會時進行
: 抽籤。(羽球)
: 3 預賽用球的品質不良,應和複賽用一樣好的球。(羽球)
: 4 比賽場地若有所更動(如:綜合球館換成舊羽館),應提早告知各校。(羽球)
: (總召回應:因為拍照時的疏忽,加上開會時沒通知清楚而造成各校的困擾,真的非
: 常抱歉。)
: 5 賽程集中在兩天實在太趕,應盡量避免。(羽球)
: 6 裁判的水準不一,執法標準有嚴重的差距,甚至有些裁判根本沒有作事前的準備。
: (壘球)
: 7 賽程如果有所更動,需要協調的時候,應由主辦單位出面處理,而非讓參賽學校間
: 自己去聯絡、溝通。(籃球、排
: 球)
: 8 選手受傷時,現場工作人員沒有做任何的急救處理,主辦單位對比賽安全的考慮有
: 欠周詳。(籃球第一天)
: 9 記錄台人員不夠認真,經常有記錄錯誤的現象發生。(籃球)
: 10 裁判在執法時不夠用心,甚至在比賽進行中和場邊球員閒聊。(籃球)
: 11 賽制既已開會決定,就不應接受任何單方面的要求而修改。以排球為例,已棄權
: 的隊伍就沒有提出補賽的權利,主辦單位應堅守立場,不能妥協。(排球)
: 12 各隊的比賽時間應妥善分配,不能只有固定幾支隊伍都在早上進行比賽。(女籃)
: 13 接選手回宿的交通車搭乘地點並未告知清楚。(電玩)
: 台大提出:
: 1 隊伍不多的比賽應儘早結束。(女籃)
: 2 裁判人數的設置應比照男籃辦理。(女籃)
: 3 記錄台人員對比賽的各項狀況都不夠了解,造成處理不當的現象。(女籃)
: 4 記錄台也應該準備哨子。(女籃)
: 5 賽程若有變動,主辦單位應確實聯絡各校,不能到比賽的前一刻才通知。(女籃)
: 6 隨隊裁判不夠認真,素質也有待加強,再加上個人道德的問題,在在都影響到比賽
: 的公平性。(女排)
: 清大提出:
: 1 領隊會議當天就不應再增修任何的比賽規則。(壘球)
: 生活部分
: 中山醫提出:
: 1 主辦單位需事先告知時間調整或延誤的問題。
: 慈濟提出:
: 1 便當的領取時間並未告知清楚。
: 東華提出:
: 1 休息室距離比賽場地太遠。
: 2 休息室的門曾發生被反鎖的現象。
: 中央提出:
: 1 餐盒和廚餘應該分類放置,善後問題要妥善處理。
: 大同提出:
: 1 休息室的垃圾不應交由各校自行處理。
: 2 休息室旁的女廁沒有人清掃,不僅上廁所不方便,連換衣服都造成困擾。
: 3 應避免外人進出各校的休息室。
: 其他部分
: 中山醫提出:
: 1 工作人員的服裝應該統一。
: 東華提出:
: 1 大會服務台距離休息室太遠。
: 中央提出:
: 1 活動日期是否有其他選擇,如春假、或像今年的二二八連續假期。
: 2 如果一定要在寒假舉辦,應盡量避免過年前的時間。
: 台大提出:
: 1 休息室距離遙遠,選手們的使用率並不高,但收費又不低,應想辦法改善。
: 大同提出:
: 1 隨隊隊輔似乎不太了解整個活動的狀況,第二天之後又常常聯絡不到人。
: (總召回應:當初隨隊隊輔的功能就只有設定在第一天的接待與引導。)
: (東華建議:隊輔應該是各校在這四天活動當中專任的聯絡人,所以對大致的情況都
: 要有所了解,不是只有帶路。)
: 二、 臨時動議案
: 退費事宜
: 中山醫提出:
: 1 已自行安排交通車的學校,就不應再負擔交通費用。
: 2 因各校對交通的安排都有不同的考量,建議以後把交通費移至隨隊負擔的部分。
: 大同提出:
: 1 只有搭乘電玩和閉幕兩個時段的交通車,而且電玩的部分最後也沒有搭到,這樣分
: 攤的比例實在太高。
: 中央提出:
: 1 應注意交通車是否有超載的安全問題。
: 2 既已開會決定交通車屬於公共費用,接駁時就要盡量服務所有同學,路線要規劃得
: 大圈一點。
: 3 各校對交通車的必要性都不夠了解,也沒有經過充分討論,建議以後關於交通項目
: 的討論應更為周詳,並延後決定的時間。
: 東華提出:
: 1 既然籌備會時就已經決定要使用交通車,各校就應該盡量配合交通車的時間來搭乘
: ,而非事後再以各種名義來違背當初既定的分攤原則。
: 表決:
: 方案一:各校按原定分配比例來負擔交通費用。
: 方案二:八校平均分攤交通費用。
: 投票結果:方案一:2票 方案二:5票
: 結論:決定採用方案二的退費方式。
: 賽前說明與裁判規範的問題
: 慈濟提出:
: 1 隨隊裁判的名單必須連同領隊及球員名單一起繳交。
: 2 領隊會議和裁判會議的時間應該延長。
: 3 領隊會議時,各項賽程的說明應帶開來進行,避免都擠在同一間教室互相影響。
: 4 領隊會議時,外聘裁判和隨隊裁判皆需到場。
: 5 隨隊裁判應和球員同時進行檢錄。
: 場地急救措施
: 中央提出:
: 1 比賽場地應被有急救箱,以備在需要時能立即做急救處理。
: 慈濟提出:
: 1 急救箱可和學校保健室借用。
: 三、章程增修
: 事項:賽程分組公開抽籤事宜
: 內容:主辦單位需參考上屆比賽各隊名次來安排種子序,並於籌備會時公開抽籤,進行分
: 組。
: 表決:是否贊成此項議題列入章程?
: 投票結果:贊成:8票 反對:0票
: 結論:此項議題將列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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