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oSonY (小楊)
看板LSCup
標題[討論] 籃球規定
時間Sat Sep 29 10:43:11 2012
一、比賽辦法
賽制
1.預賽男女籃皆採
分組循環,取分組
前兩名晉級複賽。複賽女籃採
循環,男籃則為
單淘汰。
2.循環賽若戰績相同,則比對該循環隊伍的
商率(總得分/總失分)。
檢錄
1.比賽開始
前20分鐘將
選手名單交至
檢錄台,並開始進行檢錄,
遲到五分鐘以上罰
四分,遲到
十分鐘則以
棄權論。
2.每場每隊可登錄
十二名球員,研究所及教職員可登錄人數不限,但每隊場上只能
有
一名研究所或教職員的球員。
3.檢錄時,選手須攜帶
學生證以核對身分,如有選手未攜帶則不得上場比賽。
(教職員請攜帶
證明文件)
服裝
1.比賽時服裝須統一,號碼須放在顯而易見的地方。
2.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入短褲。
3.若兩隊球衣顏色相近,則由兩隊隊長協商,一隊必須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
4.比賽時禁止佩戴耳環、項鍊、手鍊等物品。
二、比賽規則
1.比賽時間
四節,每節
十分鐘。在
第一節與第二節之間、
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
每一延長賽之間,其休息時間為
二分鐘,中場的休息時間則為
五分鐘。第四節
結束得分相等時,應繼續一次或多次
五分鐘的延長加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採
24秒進攻限制以及
8秒過半場限制。
3.預賽及複賽前三節只有
暫停停錶,
第四節則為
暫停和
最後兩分鐘停錶。
冠亞季殿
賽(決賽)則改為整場比賽,
死球、罰球及暫停都停錶。
4.上半場
2次暫停,下半場
3次暫停,延長賽
每隊有
兩次暫停,每次暫停皆
30秒。
半場之暫停次數皆不限在哪節使用,但不可累積至下個半場。
5.全場僅第一節比賽開始時有跳球,其餘(含延長賽)皆為直接交換球權。
6.第一次爭議球,由
開場跳球未跳得球權隊伍先擁有球權,之後為交換球權
(包含每節的發球)。
7.第四節及延長賽的倒數兩分鐘,暫停後由
中場發球。
8.全隊
單節累積
五次(含)以上犯規,進入
加罰狀態。每節開始團隊犯規重新計算
,但
延長賽團隊犯規累加在第四節團隊犯規,不重新計算。個人最多可以有
五次
犯規,當球員領到
第五次犯規時或
技術犯規 2 次時,必須離場並另派球員遞補。
9.替補球員由各隊派一名到
紀錄台請求替補,在
下一球死球時進行替補,暫停時機
亦可替補球員。每隊每場替補球員次數
不限。
10.當比賽由裁判宣判非控球隊犯規或違例(球出界除外)停止,球權給予之前在
前場控球的球隊時,24秒計時器應重設如下:
(1)若在比賽停止時,24秒計時器顯示的時間
多於或等於14秒,24秒計時器不重設,
並從停止的時間繼續比賽。
(2)若在比賽停止時,24秒計時器顯示的時間
少於或等於13秒,24秒計時器應重設
至
14秒。
11.在第四節或每一個延長賽的最後兩分鐘,如果請求暫停的球隊為
將要發後場界外球
的球隊時,暫停後的界外球應該在
記錄台對邊發球隊前場的發球線執行。發球的球
員必需將球傳給在
前場的球員。
12. 若遇其他規則上之爭議,以最新
FIBA國際籃總規則為準。
三、申訴
1.請於
賽前跟賽後一小時內反應,經查證屬實,將一律
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
沒收全額
保證金,且
此項賽事皆不列入成績。
2.比賽當中,如對場上有任何異議,須由
隊長向
紀錄台提出抗議,再由紀錄台轉告裁
判,並於確定判決後由
紀錄台告知該隊長。(教練、隊長、及球員不可直接向裁判
提出抗議。)
3.若發生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Ex:挑釁球員或裁判、罵髒話等…),第一次口頭警
告,再犯以棄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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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220
※ 編輯: YnoSonY 來自: 140.112.214.220 (09/29 10:47)
※ 編輯: YnoSonY 來自: 140.112.214.220 (09/29 10:52)
推 leo931016:每場可登錄12人,那球隊報名人數有限制嗎? 10/12 00:12
→ leo931016:因為保險資調表上只給15格(含隊長) 10/12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