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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2006年 #14_dHH6O (L_Astrology) : 有說明依照生活群組各小組決議 : 版主超過七天未上站警告一次 : 現在還有依照這個規定嗎? : 是不是發現後應該即刻檢舉 : 不然若未上站一個月仍以警告一次處理? 是的 若有類似情事歡迎檢舉 十二星座帶實習小組長 falltra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22.1
Devin32:有點疑問,在檢舉後,不是就應該發出警告,為何是寄信提醒 09/08 22:55
Devin32:若O版主在小組長去信提醒後,隨即上線,那就不記警告是嗎 09/08 22:56
Devin32:且L_Astrology版似乎不像其它組版有列出詳細組規 09/08 23:01
hateOnas:我覺得有七天就可以接受了 09/08 23:26
組規討論修訂中... 時間上本小組給的較為寬鬆 但並非所謂提醒後迅速上線就不記警告 勿做多餘揣測 謝謝 十二星座帶實習小組長 falltrace ※ 編輯: falltrace 來自: 210.60.122.1 (09/0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