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本群組申訴流程,請先與板主溝通後,若未果,則上訴至小組組務板,
並附上相關事證。若未按照程序,則申訴不予受理。
2.請當事人自行舉證將相關資料備妥。
3.本人於看板提到,裁量權仍歸屬於板主,因此板主有依據板規執行板務之權利,
而非由本人"指示"做出任何決定。貴案板主確實曾與組長討論,但由於上述之立場,
請板主自行討論,但求無爛權判定即可,本人僅於討論中請板主提出相關文章,
以方便了解事由,而未對判決有任何影響或裁示。
penly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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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3.23
僅更改錯字部分 QQ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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