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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ova 信箱] 作者: aova (乖去高速公路上玩) 標題: Re: 當板主要有格調 時間: Wed May 13 23:37:35 2009 我所有試用文都會註明來源 貴板也根本不禁止廠商文 就算廠商說不可公開,也可先去信跟板主講,也是可以發 都這麼自由了我幹嘛還要說廠商就是我朋友 這沒什麼好欺騙啊 因為對方是引用在他的blog 還標榜PTT美妝板主 他可能有上PTT所以才知道我是誰 我也很討厭有人在我前面冠上XXX的板主 所以請他把任何有關PTT的字樣改掉, 原先他引用的紀錄是有標榜"PTT美妝板主"的,被我留言請他拿掉後他就改了 在無名引用是個人自由,我寫完文後七天後才引用 如果他有叫我PO美保板並發瞜的話,他也不會等七天後才發現我有發那篇文章 也不等七天後引用 目前我網誌的文不會因為你說我是接廠商試用我就去改任何一個字,因為我沒做 如果他在官方網站放上我的試用心得 就算你不桶我,我也會告他,因為他沒經過我同意 我跟他唯一的互動就是他引用我文 跟來信詢問我可否推薦其他部落客参與試用 如果是廠商或公關找試用文合作 第一個也不會找我!!!!!! 就算是品牌官方網站,也要跟部落客簽合約,才能放部落客的文! 不然可以告他的! 如果我簽過任何合約或是被放在他的官網,指名我是跟他合作,這才叫證據!! 如果你沒有任何證據,單憑引用跟板友檢舉,可以不問清楚就這樣馬上定我罪嗎? 擺一個月都沒事,忽然就這樣連桶我兩次! 第二次還桶的莫名奇妙! 你要我怎麼不去想你是故意還無意? 希望你可以在24小時內還我清白,這種試用還不明講的事我最忌諱也最討厭 如果24小時後仍沒有任何水桶撤除公告或道歉 就拿著妳們有的證據組務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6.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