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BeautyCa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判決案:loislinlin 申訴乙案 事發時間:2012.05.22 事發板名:MakeUp 板主:hikitsu 當事者:loislinlin 引用版規:板規二 嚴禁廣告文(廠商活動文) 判決結果:維持板主原判,且駁回不得上訴 判決主文: 首先,敝人最近現實生活工作繁忙,又適逢板主出國安頓,故較晚寫判決文。 另,有幾點對於此案結果說明: 第一點: 此申訴案於美妝板之相關判決文發表日期為:5/03 ┌─────────────────────────────────────┐ │ 文章代碼(AID): #1FedeXvN (MakeUp) [ptt.cc] [公告] loislinlin 永久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keUp/M.1336048161.A.E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6 Ptt幣 │ └─────────────────────────────────────┘ ● 37 m 9 5/03 hikitsu □ [公告] loislinlin 永久水桶 依據組規: L_BeautyCare 發文 發文類型有誤者不予受理,請重新發文。 1.申訴→申訴案專用: ●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十四日之申訴案。 但敝人並無立刻駁回乃是要先確認被申訴板主與板友是否有在這14天有進行溝通, 若板主消極處理或是直接避不見面,則此申訴案不受此條之限制。 依照板主與申訴者的信件可說明兩造之間有積極溝通,故此條規定(14天)有效。 故申訴者於5/22進行申訴已超過14天範圍,故不受理。 第二點: 若使用者文章於被檢舉後自行刪除是否影響板主執行板規之權力(處罰與否), 由各板板主自行規範。 第三點: 各板板主分工由各板板主群自行協議,小組長不牽涉其中。 第四點: 以組務板上次判決(精華區 z-8-4-11-2)之判決結果: 引用版規: 板規二 嚴禁廣告文(廠商活動文) 判決結果:維持板主原判,但請取消劣退處分。 這邊取消劣退處分乃是認為『此板規判決有過重之嫌』,但不表示其所引用之板規 是錯的與判決有瑕疵。於信件中板主提問該篇文章有提到疑似某廠商之試用品,且 申訴者坦承無誤,故板主應是以下面文字進行認定: 美妝板的Q&A指出, Q:試用美妝品活動文的作者,沒收費,等於沒買賣利益,為什麼試用心得不能寫? A:因為這屬於「有償贈與」。 概括而論,這樣的試用活動與心得,是否在利益點上,大家都很難拿捏。 若有廠商自推的產品試用心得充斥其中,對認真做功課的板友們都是不公平的, 這是美妝板謝絕任何「廠商提供之產品試用文」的原因,希望大家體諒。 另:板主亦說明: 板規規範的內容屬於「允許」和「禁止」事項, 其邏輯非「禁止的事項不被板主看到=允許」 則解釋其執法的心證範圍與一致性。 綜合以上四點,此判決結果如上所述。 小組長 cutesakai -- ︵﹏   V 師父生氣的說:你想改行當媽斗嗎? _︵_ ψmroscar:搭內捷還能順便沖澡,豈止方便而已! V▃▃▃V │⊙▁⊙花太郎說:沒有沒有... ˙ ˙  皿 ▆ )︹( m@◣◢師父說:那就給我多吃一點!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