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nbaday :照判例把罰則寫進去版規吧 一個月算不重了其實 12/04 22:00
雖然舊版版規對於謾罵的行為並無明文規定
但是在站規裡面有很清楚的規定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lingray:果然是專業酸民,出來放個屁就射後不理了 11/24 19:31
→ lingray:要我拿肯定的正面證據,自己又提不出否定的證據 11/24 19:31
→ lingray:自己亂丟個沒負重跑的網頁就說負重跑是錯的,好棒啊 11/24 19:32
→ lingray:你們這些人在這邊太可惜了,應該去從政才對 11/24 19:33
→ lingray:臉皮比土城王跟召妓王子還要厚 科科 11/24 19:34
lingray之發言,經版主認定為違反站規之不當發言,並根據以下站規: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經版主斟酌裁量之後,公告違規理由及處分方式。
lingray並非初犯,幾個月前才因為同樣的原因被水桶過
不但站規有明文規定,也是PTT上面的一般常識,版上也公告過好幾次
這次再犯加重處罰水桶一個月並無不當,不能以「不知道」作為開脫的藉口。
原文章則因為內含容易誤導版友造成運動傷害之資訊,因而加以刪除
並且由版主在版上公開回應,以澄清錯誤資訊
但文章刪除前有備份,如有需要我可以寄一份到小組長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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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