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tlinde (薇)》之銘言:
: 因 Ortlinde 違反板規第2.1條
: 連結之部落格文章有營利行為
: 該文章並連結至拍賣網頁提供付費服務
: 另於汪踢版發現 Ortlinde 發表之
: 19166 22 4/28 Ortlinde □ [問安] 汪踢早安..
: 其中推文有承認利用貼身衣物版作為其營利宣傳的工具
: (該篇文章我已備份至精華區,在此把該文推文補上)
: → Ortlinde:我在內衣版放火啦... 04/28 09:53
: → Ortlinde:差不多可以收網了...星期五賺了7200.. 04/28 09:53
: → Ortlinde:接下來不知道整個效應會發酵成什麼樣子.. 04/28 09:54
: → Ortlinde:有一點心機就是了...算不上陰謀.. 04/28 09:56
: → Ortlinde:反正就是把自己拱上美體還有保養的達人教主之類的.. 04/28 09:57
: → Ortlinde:這樣心機才有錢賺咩.其實市面上的產品或是行銷都是這樣 04/28 10:01
: 用他版文章永久水桶是不是有點過當了些..
: 當然我無意質疑版主的判決.
: 只是這樣執法是否過當了些??
睡醒的版主來回應一下
你喜歡的話改成 2.6 蓄意廣告文 其實也可以
至於廣告文的認定本來就有參考其他版文章的前例
例如: #17NfcyQC [公告] carboyer 蓄意廣告文 永久水桶
更何況本人都承認是廣告了
所以確實是 永久水桶
內衣版版主ff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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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0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