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lbert (寧靜致遠)
看板L_FoodAndDri
標題Re: [申訴] Food版 Dilbert版主刪文有瑕疵
時間Mon Jan 11 22:59:09 2010
◎以下為說明:
壹、背景
一、基於美食板上部落客試吃廣宣有漸趨氾濫的狀況,特定店家於一段固定
宣傳檔期安排大量部落客試吃,再由這群人在板上密集大量發表試吃廣
宣,有時幾達洗板之程度,故設計新制度加以規範,並於10月4日開始
公告施行,相關爭議板規如下兩條:
2.本板提供有限度的廣宣機制,供『餐廳』類店家自我推薦或宣傳優惠活動,
但需配合下列事項:
(1) 使用[廣宣]類標題。
(2) 自我推薦:一篇為限。
(3) 活動宣傳:同一活動以一篇為限;
張貼一次活動訊息後未滿60天,不得張貼第二項新活動。
3.接受餐廳招待試吃者,張貼食記請誠實揭露,並以[廣宣]為標題。
同時
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於1篇。
違反上述規定者,刪除試吃食記,最高可併處水桶禁言60天。
二、上述兩條板規作用一致、互相援引,立法用意在於
限制「與同一店家相
關之一切廣宣於Food上出現的頻率」,但有鑑於BBS使用者多不細看板規,
一開始便祭出水桶重罰過苛,故設定一個月宣導期,宣導期間違犯新板
規者將只刪文並去信說明勸導,但不裁罰。
貳、事發經過
2009年10月4日開始,Food板上剛好陸續密集出現五篇方師傅點心坊廣宣,
每隔一兩天就有新的試吃廣宣發表,這正是新板規要處理的狀況,於是
兩位板主也就依新板規僅留第一篇廣宣,刪去其它後續發表的廣宣,
並予以回信勸導說明,而BUE剛好是這群人的其中一員。
參、板主對爭點之見解
新板規實行以來,其他因刪文而收到勸導信者,大多表示能理解新板規,
唯BUE回信抗議並主張其廣告權,爭議點在於BUE認定板規第三條
「須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乃限制
「同一使用者不得連續張貼同一家餐
廳的廣宣」,殊不知若板規真如此設計,將近於無意義之規定,一來若
店家有心違規張貼廣告,單是申請大量分身已可突破這條規定,連部落
客都不必找了;二來板上實際上根本少有連貼同一廣告的囂張ID,特地
設計一條板規規範不存在的狀況,未免認為板主吃飽太閒。
另外,BUE認為
「板規若是寫得不清楚,那就是版主應該要概括承受,
而不是以版主個人的認知去做解讀。」此為全然自我中心之解讀,若
遇有人理解能力不足,卻一味要板主概括承受,實也於理不合;而要
求板主概括程受之正當性又所為何來?大概是時下BBS使用者常將自己
與義務管理職板主視為消費者與客服人員的錯誤價值觀所致;事實上
彼此並無高低尊卑之別,斷無某甲對板規認知有誤,卻不由分說一律由
板主慨括承受之理;再者,若說不該以板主個人認知解讀板規,又有何
理由要依BUE閣下之認知解讀?
遇有板規認知歧義,能做的便只有討論與釐清。
肆、板主針對申訴的實際回應
基於上述理由,板主無法茍同其對板規的解釋,故不可能接受申訴變更
判決。但是要求使用者皆以管理者的思維去看待板規也是緣木求魚,
所以我
接受BUE認為板規不夠明確的建議,立刻將原有板規加註進一步
的說明文字以求釐清,並避免未來再有類似爭議發生。
原本以為聽到建議馬上改進,應屬好事一件,且除了加註文字外,原始
板規的組成文字並無另行更動。沒想到後來卻被BUE解讀為「傲慢」、
「火速『修改』板規」云云。
這就讓人夫復何言了,也因此他被我認定為價值差異過大的難以溝通者,
要取得共識合意,勢必曠日廢時,故決定對後續爭嚷不予回應。
伍、結論
退萬步言,即便板規確有未盡明確之處,廣宣嚴格而言在學術網路根本
不該存在,Food板甘冒不諱保留有限度的廣宣空間,是希望讓一些不善
宣傳或根本缺乏資金的優質小店可以多一個被發掘的管道,但時下許多
名店(例如被刪的方師傅),根本就是又會經營購物網站、又會花錢灑
廣告又會招待部落客試吃,整個門庭若市到早已不符合Food板原欲保障
的對象要件。
此外,在下擔任Food板主近十年,復又從事網路行銷相關工作,深知廣
告可以用太多方式偷渡,一味禁絕不若明確管理,以上是Food板允許
「有限廣宣」的由來。
但學網不得牽扯商業利益應被視為猶如憲法的根本存在,遇有遏阻廣告
之相關板規,都該從嚴解釋;使用者已接受廠商招待而受有額外利益,
於此處須自知退讓,豈有為自己廣告之權利張牙舞爪、斤斤計較之理?
講白話點,網路都已經讓你拿了好處吃了免費餐點糕餅,還吵著要其他
地方讓你貼廣告,像話嗎?更何況所為處分也不過是輕微的刪文,並無
水桶或劣退,若要因此強烈抗議、泣訴不公,實也太過。
故本人主張判決應非屬無理,尚祈小組長公斷,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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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E:我只問一件事 我後來再次去信表達我的不解時 Dilbert是否有 01/12 09:44
→ BUE:回應說明??還是完全置之不理? 01/12 09:44
→ BUE:我是採取私下溝通還是在版上亂鬧呢?? 01/12 09:45
→ BUE:今天最大的爭議點就是你的處理方式有爭議 並且選擇不回應 01/12 09:46
→ BUE:12/25申訴卻硬是要到1/11才願意出來說明 若非此版有新版主 01/12 09:47
→ BUE:有必要出面說明 但仍拖了半個月 這都顯示處理的瑕疵 01/12 09:48
→ BUE:這中間甚至必須寫信請Grosjean版主詢問進度才得到這篇回應 01/12 09:56
→ BUE:這樣的態度實在讓人感到不解 01/1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