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bing:"絕對的瑕疵"是什麼東西 01/12 10:54
※ 引述《Grosjean (愛馬兒>囧╦╦ˋ)》之銘言:
: 關於BUE所申訴於Food版被刪文一案
: 請BUE瞭解批踢踢是學術網路
: 且本站及Food版並沒有接受任何在此發表廣宣的店家任何利益
: 版主基於資訊的流通及維護其他使用者閱讀廣宣以外的文章
: 及避免有心商家註冊大量ID使用學術網路來打廣告的立意
: 本組認同版主所設下的廣宣規範
: 接受餐廳招待試吃者,張貼食記必須誠實揭露,並以[廣宣]為標題,勿自創標題。
: 與『同一家餐廳、業者』有關的廣宣,不分張貼者為店家或接受試吃者,
: 須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於1篇。
: 版規雖然未加註是以試吃者計算還是以店家來計算
: 在閣下PO這一篇廣宣文時
: 該版也出現了以下文章:
: [廣宣] 方師傅 羅宋麵包
: [試吃廣宣] 高雄 方師傅羅宋麵包
: [廣宣] 高雄-方師傅點心坊
: [試吃廣宣] 高雄‧方師傅 羅宋麵包.同場加映手工餅乾
: [MG試吃廣宣] 高雄 方師傅點心坊 羅宋麵包
: [試吃廣宣] 高雄 方師傅羅宋麵包
: [試吃廣宣] 方師傅點心坊-香濃奶香不斷經典羅宋
: [食記] 高雄方師傅點心坊 羅宋麵包 (註:標題是食記但內文是廣宣)
: [試吃] 方師傅點心坊--招牌羅宋麵包
: 在下不清楚該業者是不是有硬性規定試吃者一定得上批踢踢來PO文
: 但請問若閣下是版主,對於這樣密集的同一業者廣宣文,您會不會加以限制?
: 若不加以限制,以該看板使用率及文章流量,會有很多使用者找不到自己想看的文
: 且該活動有9篇廣宣文,那是不是該業者多請人註冊ID,再多PO個幾篇
: 不就也達到了在學術網路打免付費廣告的目的?
: 版規未加註的地方,的確是要版主去修改,版規是版主所設立看板管理的基礎
: 的確是以版主以管理版面的認知去做說明解釋,而不是以業者的立場去做解釋
: 批踢踢賦予版主有權力在看板上留下哪些文章,沒有什麼概括承受的道理
: 且在您去信通知版主後,版主也馬上做了修改
: 這個修改的考量是為了讓閣下更瞭解明白這個規定
: 再次試問若您是版主,收到不瞭解版規的使用者來信
: 為了讓使用者瞭解該版規,您會去修改補足說明,不是嗎?
: 今日閣下被刪文,組務認為版主之心證及處理並無不當之處
: 何況被刪除的文章也在精華區做了備份,您可以隨時取回您的文章
: 結案
: 美食群組代理 Grosjean
我今天在意的點並不是被刪文
而是若版規有爭議時
版主的處理就應該要更謹慎
而不是在有人提出質疑後馬上改掉版規
更有問題的是在我試著私下和版主討論和表達立場時
Dilbert的處理方式就是置之不理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職守呢?
我要再次強調我無法接受的是Dilbert刪文有爭議並且不回應我所提出的申訴
(證據已放在版上)
而非單純的刪文
如果版主在非鬧場的情況下不回應使用者提出的質疑
那還需要私下溝通嗎?
另外
此申訴案從申訴貼文開始到舉證再到Dilbert出來說明
總共兩星期
試問這樣合乎時間考量嗎??
我的力量也許很小
也或許這樣的申訴案就這樣石沉大海
但我必須要說的是
Dilbert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有絕對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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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1.125
※ 編輯: BUE 來自: 59.124.91.125 (01/12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