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ou ( )
看板L_FoodAndDri
標題Re: [申訴] CVS版主Giou未公正判決
時間Fri Nov 18 14:58:33 2011
※ 引述《shyangs (丹丹)》之銘言:
: 大大,我不知道組務有沒宣你出庭,在法庭任意發言,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擅自代替組務人員發言,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尊重?
多次未審先自判,
在向板主申訴之前,先在八卦板po文企求八卦板眾公審,
是不是也不尊重執法人員?
=======在八卦板的文章,已遭刪除,本板#1ElKKtMT有節錄內容======
作者 shyangs (丹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1EkZjufj (CVS) 誤判之證明
時間 Wed Nov 9 22:18:25 2011
作者 shyangs (丹丹)
標題 我先前寄了一封信給你,請問你有收到嗎?
時間 Wed Nov 9 22:33:53 2011
========================未審先自判之例子=======================
1. (來源:八卦板原文)
Thus, 我無罪,此為誤判,快把我從水桶裡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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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來源:私下信件往來)
作者 shyangs (丹丹)
標題 我先前寄了一封信給你,請問你有收到嗎?
時間 Wed Nov 9 22:33:5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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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我先前寄的信是一封申訴信,關於我的水桶,那是個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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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4.119
==> shyangs不願重新打一封申訴信,直接將他在八卦板的文章轉給我,然後再
寄這封信給我。之後我便請他有問題至組務申訴。其實光就他企求非相關人
員(八卦板眾)公審這件事,就足以再違反CVS板規(3) 禁引起板上爭端之文章。
3. (來源:本板
#1ElKmR9C)
sofisofi,tsaibing, airphone 等人也從 CVS板轉錄文章到其他看板,
但沒被 CVS 板主水桶,何況我已在前一篇文章證明轉錄之原文不是引戰文,
完全沒有水桶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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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來源:本板
#1ElYHh1t)
我實在無法理解 Giou 是根據什麼證據判案,依照無罪推定論,
我無罪,我被水桶三天是個誤判,但 Giou 也無須以下台負責 這等苦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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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影響組務大人公正裁決的意志,我只需要類似冤獄賠償法之類,
每一天水桶賠償我 3,000 P幣就好。
5. (來源:本板
#1EnI1xqK)
既然今天質疑我良善的動機,或依循日本法規都很奇怪,
Giou 又無法證明原文是引戰文,亦無法證明轉文會帶來的影響,
也就是說沒有證據,我相信,我這次被水桶肯定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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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說的第一點:
: 立意良善可不是我主動提出,而是 Giou 一直企圖轉移焦點
: 再三問我動機,我才回答的,至於 Giou 一直企圖轉移焦點的原因是什麼,
: 你應該去詢問 Giou.
我一開始的水桶就已經說明水桶原因來自動機不良,
"
shyangs 未經作者許可將文章轉至他板,且有吸引他板板眾參與爭執之嫌"
之後一直舉其他論點進行辯證的是你。
與其說我模擬焦點,不如說是溝通不良。
下方為簡略相關事件流程。
申訴人 板主 組務
接獲原po申訴
水桶:動機不良
赴八卦板企求公審
"原文非引戰文,
所以轉文也不引戰"
寄信給板主
維持判決
"水桶不在原文引
戰與否,在於你
轉的是Joke板"
建議上訴
赴組務申訴
"原文引戰與否
與轉文引戰互
相依存"
接獲申訴
援引判例:過去不乏
惡意轉文之例子
"別人未經許可
轉文就沒事"
"原文非引戰文
轉文也不引戰"
"別人非惡意"
再度質疑動機
"板主模糊焦點"
質疑動機
"立意良善"
列舉爭議推文,
即為判定不良動機
之基準。
"標準不公、
爭議推文只是
轉文附屬物,
並非轉文重點"
: 第二點:
: Giou 板主 1. 無法證明原文是引戰文
我必須承認我有雙重標準,但我的雙重標準是來自兩個板的討論宗旨。
在
CVS板討論的東西,就是
與超商事務相關。
在
Joke板討論的,則是
任何好笑的事情。
同樣一件爭執,在CVS板討論,是
單就這件事爭辯,
轉到Joke板,就有嘲弄訕笑的意涵,甚至吸引原本並非CVS討論群的
他板使用者,
片面就爭執雙方的人格特質與用詞遣字進行批判或取笑,
脫離了原本討論的方向,這也是CVS板板規
(3) 禁引起板上爭端之文章
的立足基點。
所以我才會說原文引戰與否並非重點,也毋須證明。
: 2. 無法證明轉文會帶來的影響
: (文章代碼(AID): #1ElLft7M (L_FoodAndDri)
: 這是 Giou 自己承認的,可不是我捏造的。)
但的確讓原PO Romeolin 感到不受尊重。
另外,文末將附上八卦板原文之相關推文,可片面推測轉文可
能帶來的影響。
: 第三點:
: CVS板規三可不是禁止轉錄。
但如果轉錄行為對原PO造成傷害,就必須處理。
以下為shyangs赴八卦板尋求公審後的推文內容,
但不知為何shyangs在轉至組務時遺漏了。
從推文可以看出八卦板眾
對於事件本身多無興趣,甚至不願探究,
只是單就shyangs的
尋求公審行為感到反感。
如果讓Joke板的轉文存在久一點,也可能出現類似的情況,甚至轉赴
CVS板參與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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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hateOnas:....11/09 22:18
→ UC93:1F!!11/09 22:18
推 tombear20:...11/09 22:18
→ hateOnas:根據...shopping小組 這可以討論 XD11/09 22:19
→ wyvernlee:來八卦版講什麼三一律..11/09 22:19
噓 wawa1109:期中考壓力很大吼?11/09 22:19
→ sawkuanwoo:少來這裡取暖,滾11/09 22:19
→ chungyiju:蛤?11/09 22:19
推 boyen3: 1分11/09 22:19
噓 yourdaddy:甘我屁事 11/09 22:19
→ clkdtm32:Das AUTO11/09 22:19
噓 MIKEmike07:三小.....11/09 22:19
噓 TRUE5566:有夠弱11/09 22:20
噓 BDG:邏輯真棒11/09 22:20
噓 yayaorz: 11/09 22:20
噓 dogface:你是社會組的吧 別騙人了!!! 11/09 22:20
噓 sawkuanwoo:補噓 11/09 22:21
噓 Goog1e:who cares? 你會發這種文 被水桶也不意外 11/09 22:21
推 WLR:你把美國某州合法的大麻,帶到台灣吸就會合法嗎?這啥邏輯 11/09 22:21
噓 timlin:三小 11/09 22:21
噓 mydreamcome: 11/09 22:22
→ cyranoh:反正你都被捅了 應該也不在乎再被多桶一個 11/09 22:22
噓 Bignana:為什麼原文是戰文別人被桶 就不是引戰文?啥羅吉 11/09 22:23
→ vividcat46:人家在吸菸區吸菸 你卻要在禁菸區吸菸 還硬要詭辯11/09 22:23
→ rookiecop:END11/09 22:23
噓 eric6412:弱爆了11/09 22:23
→ Bignana:有問題請洽站務 別來這取暖 11/09 22:24
※ 編輯: shyangs 來自: 125.224.184.119 (11/09 22:26)
噓 Aw:零分11/09 22:25
噓 ru04ul4:11/09 22:25
噓 FallRed:干八卦啥事11/09 22:25
→ tinlans:才三天而已,撐一下就過去了。11/09 22:25
→ Bignana:改推文?11/09 22:27
噓 mithralin:他版事務11/09 22:27
→ Bignana:你加上那個公式也沒用 詭辯的理論11/09 22:27
噓 justeva6263:非戰勿擾 ㄎㄎ11/0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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