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FoodAndDr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hyangs (丹丹)》之銘言: : 大大,我不知道組務有沒宣你出庭,在法庭任意發言,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擅自代替組務人員發言,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尊重? 多次未審先自判,在向板主申訴之前,先在八卦板po文企求八卦板眾公審, 是不是也不尊重執法人員? =======在八卦板的文章,已遭刪除,本板#1ElKKtMT有節錄內容====== 作者 shyangs (丹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1EkZjufj (CVS) 誤判之證明 時間 Wed Nov 9 22:18:25 2011 作者 shyangs (丹丹) 標題 我先前寄了一封信給你,請問你有收到嗎? 時間 Wed Nov 9 22:33:53 2011 ========================未審先自判之例子======================= 1. (來源:八卦板原文) Thus, 我無罪,此為誤判,快把我從水桶裡放出來。  ̄ ̄ ̄ ̄ ̄ ̄ ̄ ̄ ̄ ̄ ̄ ̄ ̄ ̄ ̄ ̄ ̄ ̄ ̄ 2. (來源:私下信件往來) 作者 shyangs (丹丹) 標題 我先前寄了一封信給你,請問你有收到嗎? 時間 Wed Nov 9 22:33:53 2011 ─────────────────────────────────────── 如標題,我先前寄的信是一封申訴信,關於我的水桶,那是個誤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4.119 ==> shyangs不願重新打一封申訴信,直接將他在八卦板的文章轉給我,然後再 寄這封信給我。之後我便請他有問題至組務申訴。其實光就他企求非相關人 員(八卦板眾)公審這件事,就足以再違反CVS板規(3) 禁引起板上爭端之文章。 3. (來源:本板#1ElKmR9C) sofisofi,tsaibing, airphone 等人也從 CVS板轉錄文章到其他看板, 但沒被 CVS 板主水桶,何況我已在前一篇文章證明轉錄之原文不是引戰文, 完全沒有水桶我的理由。  ̄ ̄ ̄ ̄ ̄ ̄ ̄ ̄ ̄ ̄ 4. (來源:本板#1ElYHh1t) 我實在無法理解 Giou 是根據什麼證據判案,依照無罪推定論, 我無罪,我被水桶三天是個誤判,但 Giou 也無須以下台負責 這等苦肉計  ̄ ̄ ̄ ̄ ̄ ̄ ̄ ̄ ̄ ̄ ̄ ̄ ̄ ̄ 企圖影響組務大人公正裁決的意志,我只需要類似冤獄賠償法之類, 每一天水桶賠償我 3,000 P幣就好。 5. (來源:本板#1EnI1xqK) 既然今天質疑我良善的動機,或依循日本法規都很奇怪, Giou 又無法證明原文是引戰文,亦無法證明轉文會帶來的影響, 也就是說沒有證據,我相信,我這次被水桶肯定是無辜的。  ̄ ̄ ̄ ̄ ̄ ̄ ̄ ̄ ̄ ̄ ̄ ̄ ̄ ̄ ̄ ̄ : 您說的第一點: : 立意良善可不是我主動提出,而是 Giou 一直企圖轉移焦點 : 再三問我動機,我才回答的,至於 Giou 一直企圖轉移焦點的原因是什麼, : 你應該去詢問 Giou. 我一開始的水桶就已經說明水桶原因來自動機不良, "shyangs 未經作者許可將文章轉至他板,且有吸引他板板眾參與爭執之嫌" 之後一直舉其他論點進行辯證的是你。 與其說我模擬焦點,不如說是溝通不良。 下方為簡略相關事件流程。 申訴人 板主 組務 接獲原po申訴 水桶:動機不良 赴八卦板企求公審 "原文非引戰文, 所以轉文也不引戰" 寄信給板主 維持判決 "水桶不在原文引 戰與否,在於你 轉的是Joke板" 建議上訴 赴組務申訴 "原文引戰與否 與轉文引戰互 相依存" 接獲申訴 援引判例:過去不乏 惡意轉文之例子 "別人未經許可 轉文就沒事" "原文非引戰文 轉文也不引戰" "別人非惡意" 再度質疑動機 "板主模糊焦點" 質疑動機 "立意良善" 列舉爭議推文, 即為判定不良動機 之基準。 "標準不公、 爭議推文只是 轉文附屬物, 並非轉文重點" : 第二點: : Giou 板主 1. 無法證明原文是引戰文 我必須承認我有雙重標準,但我的雙重標準是來自兩個板的討論宗旨。 在CVS板討論的東西,就是與超商事務相關。 在Joke板討論的,則是任何好笑的事情。 同樣一件爭執,在CVS板討論,是單就這件事爭辯, 轉到Joke板,就有嘲弄訕笑的意涵,甚至吸引原本並非CVS討論群的 他板使用者,片面就爭執雙方的人格特質與用詞遣字進行批判或取笑脫離了原本討論的方向,這也是CVS板板規(3) 禁引起板上爭端之文章 的立足基點。 所以我才會說原文引戰與否並非重點,也毋須證明。 : 2. 無法證明轉文會帶來的影響 : (文章代碼(AID): #1ElLft7M (L_FoodAndDri) : 這是 Giou 自己承認的,可不是我捏造的。) 但的確讓原PO Romeolin 感到不受尊重。 另外,文末將附上八卦板原文之相關推文,可片面推測轉文可 能帶來的影響。 : 第三點: : CVS板規三可不是禁止轉錄。 但如果轉錄行為對原PO造成傷害,就必須處理。 以下為shyangs赴八卦板尋求公審後的推文內容, 但不知為何shyangs在轉至組務時遺漏了。 從推文可以看出八卦板眾對於事件本身多無興趣,甚至不願探究, 只是單就shyangs的尋求公審行為感到反感。 如果讓Joke板的轉文存在久一點,也可能出現類似的情況,甚至轉赴 CVS板參與爭執。 ======================================================================
hateOnas:....11/09 22:18
UC93:1F!!11/09 22:18
tombear20:...11/09 22:18
hateOnas:根據...shopping小組 這可以討論 XD11/09 22:19
wyvernlee:來八卦版講什麼三一律..11/09 22:19
wawa1109:期中考壓力很大吼?11/09 22:19
sawkuanwoo:少來這裡取暖,滾11/09 22:19
chungyiju:蛤?11/09 22:19
boyen3: 1分11/09 22:19
yourdaddy:甘我屁事 11/09 22:19
clkdtm32:Das AUTO11/09 22:19
MIKEmike07:三小.....11/09 22:19
TRUE5566:有夠弱11/09 22:20
BDG:邏輯真棒11/09 22:20
yayaorz: 11/09 22:20
dogface:你是社會組的吧 別騙人了!!! 11/09 22:20
sawkuanwoo:補噓 11/09 22:21
Goog1e:who cares? 你會發這種文 被水桶也不意外 11/09 22:21
WLR:你把美國某州合法的大麻,帶到台灣吸就會合法嗎?這啥邏輯 11/09 22:21
timlin:三小 11/09 22:21
mydreamcome: 11/09 22:22
cyranoh:反正你都被捅了 應該也不在乎再被多桶一個 11/09 22:22
Bignana:為什麼原文是戰文別人被桶 就不是引戰文?啥羅吉 11/09 22:23
vividcat46:人家在吸菸區吸菸 你卻要在禁菸區吸菸 還硬要詭辯11/09 22:23
rookiecop:END11/09 22:23
eric6412:弱爆了11/09 22:23
Bignana:有問題請洽站務 別來這取暖 11/09 22:24
※ 編輯: shyangs 來自: 125.224.184.119 (11/09 22:26)
Aw:零分11/09 22:25
ru04ul4:11/09 22:25
FallRed:干八卦啥事11/09 22:25
tinlans:才三天而已,撐一下就過去了。11/09 22:25
Bignana:改推文?11/09 22:27
mithralin:他版事務11/09 22:27
Bignana:你加上那個公式也沒用 詭辯的理論11/09 22:27
justeva6263:非戰勿擾 ㄎㄎ11/09 22:2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5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