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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udepond (咪路depond)》之銘言: : 明明版規沒有寫 : 他卻認定我的心得文是廣告文 將我水桶 : 並且在我反映意見之後 認為我態度惡劣 將我永久水桶 : 我只不過發了一篇心得文 跟回了一封反應信 : 就從此被封殺了 : 版規根本沒寫 什麼黃牌警告 紅牌出場 : 他跟我講了很多他的規矩 : 可是 版規根本沒寫阿 : 我要提出申訴!!!!!!!!!!!!!!!!!!! : (而且 他並沒有寫清楚罰則 什麼情況警告 什麼情況水桶 : 只因為我的一篇反應信 馬上就將我永久水桶 : 根本就違背情理 故意針對我) 我是茶版版主,既然有使用者認為被判決水桶不公,上來組務申訴. 那我便將事情的始末寫出來,如果站方認為我做法不公,那請站方解除他的水桶. 反之,則維持原判. 事情是這樣的,10/24/2008時,這位miludepond 在茶版連續po了兩篇: "◇ [心得] 好爛的茶店" "◇ Re: [心得] 好爛的茶店" 兩篇文章. 這兩篇文章被我判定成"偽心得,真廣告釣魚"的文章, 故按Tea版版規第一條,處罰水桶一個月. 此兩篇文章已被我收錄在精華區備存. 為了對簿公堂,現在轉錄如下: 作者 miludepond (咪路depond) 看板 Tea 標題 [心得] 好爛的茶店 時間 Fri Oct 24 20:44:28 2008 ─────────────────────────────────────── 生意人真的好差喔 我很喜歡喝茶 也到茶店(天X)買茶 結果 跟我一個住彰化的堂嬸 要了她製茶朋友的茶回家喝 天阿 真的是 口感差了一級耶 一樣都是一斤一千多的茶 在外面買的 就是比不上跟自家人拿的茶 難怪我堂嬸的生意很好 有人還跟她拿了幾十斤 我真快氣死了 難道真的都是黑心的生意人嗎 吼!!!!!!!!!!!!!!!!! 我想我會習慣的 (此為第一篇) 作者 miludepond (咪路depond) 看板 Tea 標題 Re: [心得] 好爛的茶店 時間 Fri Oct 24 21:01:04 2008 ─────────────────────────────────────── ※ 引述《miludepond (咪路depond)》之銘言: : 生意人真的好差喔 : 我很喜歡喝茶 也到茶店(天X)買茶 : 結果 跟我一個住彰化的堂嬸 要了她製茶朋友的茶回家喝 : 天阿 真的是 口感差了一級耶 : 一樣都是一斤一千多的茶 : 在外面買的 就是比不上跟自家人拿的茶 : 難怪我堂嬸的生意很好 有人還跟她拿了幾十斤 : 我真快氣死了 : 難道真的都是黑心的生意人嗎 : 吼!!!!!!!!!!!!!!!!! : 我想我會習慣的 我堂嬸說 茶商會把800當1200賣 1200當1600賣 而且 即使給你試喝 也容易動手腳 吼!!!!!!!!!!!!!!!!!!!!!!!!!!!!!! (重點是 喝過自家的茶之後 真的好過外面買的茶 一大截阿 品質真的差一段耶) (此為第二篇) ------------------------------------------------------------------------------ 各位可以看到,miludepond 所謂的心得文中,完全沒有提到他喝到什麼茶, 是哪裡爛?怎麼爛? 就以"外面茶商"跟"天X"兩個來打,用貶低這些誰知他是真喝還是 假喝的茶葉的手法,來捧他自家(堂嬸)的茶葉. 我認為他施放這種偽心得文章,一方面是想試試茶版水溫,看版主會不會刪, 一方面就是等看有沒有好奇的使用者,來信問他自家的茶品質如何, 進而做成生意. 簡單用咖啡商常用的廣告手法跟各位說明一下, "星巴客的咖啡能喝嗎? 像我們這種自家烘焙的才好喝啦" 很熟悉吧,miludepond就是使用這種手法. PTT既然禁止商業行為,廣告文便為茶版所不允許,而偽心得的廣告文更為人所不齒. 因為一般廣告還光明正大,這種用假心得偷渡廣告的,本質上就有欺騙嫌疑. 根據茶版版規第一條: 一、禁止商業販賣(包括無營利)、特定廣告,與任何形式之營利行為。 跟罰則標準: 1.黃牌:初犯版規者,禁止發文一個月(浸茶桶)。 但情節嚴重者,直接發紅牌處置。 2.紅牌:永久禁止發文;情節嚴重者增設劣文並呈報站方處置。 紅牌可直接發出,或累計黃牌二張即為紅牌處置。 所以我判他水桶. 又,雖然偽廣告心態令人痛恨,可引用"情節嚴重者"這條來判他永久水桶, 但我念在他初犯,給他留一線機會,只判他30天水桶,跟劣文一篇. (茶版:4079 □ [公告] miludepond 廣告文水桶30日) 並不打算永久剝奪他的發言權利. 不過這位使用者並不服氣, 他使用另一個ID "yienjion" 寫信給我, 但是內容並非反應,而是辱罵: 作者 yienjion (懶小孩) 標題 Re: [公告] miludepond 廣告文水桶30日 時間 Sat Oct 25 00:06:30 2008 ─────────────────────────────────────── 再見了 爛版 --------------------------------------------------------------------------- (以上為他信件內容) 然後用該id在另一名使用者的正常文章下亂推文: ------------------------------------------------------------------------------ (茶版4078篇berubeula R: [心得] 好爛的茶店 )
yienjion:廣告心得文!! 請版主秉公處理10/25 00:07
------------------------------------------------------------------------------ 該篇文章內容完全正常,組務可自行前往確認, 所以miludepond不服判決的作法,並非是他所說"寫一封反應信"而已 就是來信辱罵本人跟意圖用另一id推文鬧版. 我看他態度非常惡劣,外加我查milupond跟yienjion 為同一IP (可報請站方查他過往上站紀錄) 使用分身鬧版犯行確定,故加重處份,直接永久水桶. 我認為處置並無不當. 又,miludepond後來又寄信與我,其中有承認他po偽心得文, 但狡辯為非廣告 作者 miludepond (咪路depond) 標題 申訴 關於永久水桶的事 時間 Sat Oct 25 10:22:28 2008 ─────────────────────────────────────── 這位板主 我對於你 將我水桶 並且永久水桶的事 非常不滿 我承認我之前寄給你的信 過於情緒化 並沒有達到溝通的效果 我已經到版務去申訴了 問過其他人的意見 他們是說 你要將我永久水桶 原則上必須犯了版規內的內容 我想 我波的只是你所謂的偽心得文 並非廣告文 也沒有挑釁其他版友的任何缺失 不知道 你可否解除我的永久水桶 以及水桶30天 謝謝 ------------------------------------------------------------------------------ (以上為他信件內容) 可知,他亦承認他的文章為偽心得文,只不過是強辯"偽心得文不是廣告"而已. 那請問不為廣告為何要po偽心得文? 為了好玩? 那就是意圖亂版了, 那亂版者難道版主不能水桶嗎? 又,miludepond 後續來信,指責我新訂版規來對付他,又說他"不知道版規寫在哪" 事實上,茶版版規於2005年由前版主hengo制定公佈,2007年修訂過, 版規與罰則放在精華區Z-->2--->1裡. 而廣告文判定標準,跟相關公告規定,都是放在置底文裡 再加上前版主所做的進版畫面,內容便直接呼籲"禁止打廣告". miludepond既不看精華區,也不看置底文,更不甩進版畫面. 然後推說版主沒有盡告知責任,說"他才沒有看到哩". 不但避重就輕,態度十分囂張.毫無悔意,而且從未為他的辱罵道歉,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必須因為他這種理由而改變判決. 茶版與其他飲食資訊版一樣,不時都有廠商想上來打廣告, (知名茶莊王X傳,來這邊廣告過,一樣是水桶伺候) 鑑於茶版之前曾被偽心得文入侵成功一次,使特定網路商家得利, 故本人執行版規時,是採較嚴格的判定. (反之,執行罰則時,則往寬鬆處判,盡量不永久水桶,或僅給警告.) 所以為了miludepond一人去調整判決標準,那對之前被刪文的使用者便不公平. 更何況他犯行確定. 另外與他書信往返中,我也已善盡解釋版規,指引申訴地點的責任, 一切書信紀錄我都有存檔,可供備查. 剩下的就請組務來裁決了. Tea版版主 nmrfarm -- ---"練神掌的小孩不會變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30.226.26 ※ 編輯: nmrfarm 來自: 75.30.226.26 (10/26 13:59)
goldstein:XD 10/2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