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本來不打算再回應相關文章,也不打算再處理此事。
但您的這篇回覆實在太精彩了,簡直可以說是
「馬英九式回答」和「陳水扁式哲學」的集大成。
若您覺得此一討論串無繼續討論必要,請逕行執行您被站方賦予的公權力。
若您覺得我以下的回文無關版旨,請逕行於貴版設我水桶,謝謝。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雖然無明文規定,但本組原則為
: 如果版主不願意在版面上討論版務,則以信件詢問相關版務則一定需要回覆
: 不論問的問題對版主而言多荒謬仍須回覆
: 若無回覆,則可檢附相關證明於此版申訴
: 如對版主仍不滿意,則可至此版提出申訴
: 另,版規及版的討論風向,根據PTT相關規定,確實由版主決定之
: 當然,版主可參考版面之風氣和版友的建議,但最後決定權仍在版主
: 不論是版規及其尺度,或版面討論的議題範圍
: 版主並不是只是負責砍文而已,而是有根據PTT所賦予的權限而決定一個版走向的權力
: 版友則可以向版主反映及建議,若最後仍不滿版主的風格或走向,則可藉由罷免一途
: 撤換版主
「謝謝你的指教,我們一切依法辦理,請完全按照規定來。」
「不過對不起,規定是我們說了算,你不服可以提出異議,可是我們不會受理。」
「欲提出異議請私下,公開提出我們不會受理,私下也不會受理,總之就是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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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