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d588087,
不論是以allpost搜尋或是你在各公開資訊版面PO文
都是其他站內使用者搜尋得到的
簡言之你的cross post行為組方認定與版主相同
視為廣告、宣傳
而你的部落格也並未有本站使用者跑去惡意出言侮辱
故組方維持版主原判
結案
美食群組代理 Grosjean
※ 引述《cafelife (嘎逼賴芙)》之銘言:
: 原判決公告文可參考 文章代碼(AID): #1BbIAwGf (CAFENCAKE)
: (修改之內文為非食記及廣告文的他板文章)
: ALLPOST為公開資訊,是管理板務參考是否違規的一項指標
: 該篇食記,雖以食記發文,但後續的廣告動作很難讓人相信這只是單純的食記。
: 同時,該板友也承認店家部落格及食記部落格皆是他本人所有
: 故,以食記廣告文認定之。
: ※ 引述《d58807 (星墜楓)》之銘言:
: : 1.申訴/檢舉人:d58807
: : 2.被申訴/檢舉人:cafelife
: : 3.事由:判定食記為廣告
: : 4.敘述:CAFENCAKE版主cafelife先以allpost搜尋公佈於版上,並未事先站內信
: : ,此舉個人造成傷害。然後以他版他文來刁難該篇食記為廣告文,而該篇食記
: : 由個人部落格口碑所作,所用方法已對我造成侮辱。
: : ~ 而當我正在發文時該版版主修文修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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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Y~~~HEY~~~CHAAAA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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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 ◢ . \ . δ
./ㄨ \\/ˊ◥▄▄◤ \|/ㄑ ( ︶ ˋ\///\/. by Armour@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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