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94601103 (hank)
看板L_FoodAndDri
標題[申訴] 不服Starbucks板板主KUNI0202刪文理由
時間Sun Aug 26 20:18:04 2012
1.申訴/檢舉人:hank94601103
2.被申訴/檢舉人:KUNI0202
3.事由:無違反板規的文章,被擅自刪除
4.說明:
我要申訴事項有二
第一 板主未敘明違反何板規,亦未附理由,逕以分身發言即屬「搗亂」為由刪文。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看板 Starbucks
標題 [公告] whichday hank94601103 水桶六十天
時間 Sat Aug 25 00:55:54 2012
whichday板友才剛被判水桶,馬上就用分身hank94601103來搗亂,
兩個ID這一次皆水桶六十天,下一次不管期滿與否,分身或是本尊,
再犯絕對是終身,鄭重警告!
星巴克板並沒有禁止抱怨文,連板主自己都受過氣,
但這裡並非黑特板也不是人身攻擊板,
你要討厭星巴克沒關係,但請尊重喜歡星巴克的人。
KUNI上
第二 寄信詢問板主違反何板規,竟以如下理由回覆。
基本上水桶目的在於"禁言",
你已經被水桶在先,所以後來是不准發文的,
在水桶後改使用分身發文就是對板主與板規不尊重,
所以文章直接刪除。
下一次要發文請等六十天。
亦即,本人所發表文章並無任何不當之處,僅因該發言有礙星巴克隨行杯之銷售
而危害到星巴克之商業利益,即逕予以刪除,經溝通無效果,擬提起申訴。且以
「搗亂」字眼形容本人發文行為,已有在公共論壇貶損申訴人人格之嫌,涉嫌公
然侮辱及誹謗,本人將視後續被申訴人之回應,考量以訴訟方式回復申訴人之名
譽及相關權益。
檢附遭刪除文章於網路上之備份,此備份原先下面還有多人之推文,惟因被申訴
人未為備份而不復存在。
作者 hank94601103 (hank) 看板 Starbucks
標題 Re: [心得] 杯子橡膠部位發出臭味
時間 Fri Aug 24 16:22:08 2012
感謝板友vickyshuchi一語驚醒夢中人
對啊
怎麼會拿不鏽鋼去裝檸檬水啊!!
不過就算是不鏽鋼不該裝檸檬水好了
上面那個黑色的杯蓋也不應該發出噁心的橡膠臭味
人生真的有些事情是後知後覺
查了一下才發現有這篇文章
http://blog.udn.com/michalle77/4239036
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楊振昌表示,「塑膠隨行杯」多由耐熱樹酯製成,但各種樹酯的
耐熱溫度差異極大,有的樹酯根本無法承受一百多度高溫,《食品衛生管理法》並未
就此要求強制標示,顯然是避重就輕。
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則警告,國外不同的研究指出,PC耐熱樹酯(聚碳酸酯)
遇高溫會釋出大量的環境荷爾蒙「雙酚A」(BPA),導致實驗室大鼠的睪丸變小
、精液分泌量丸遽減31%;而在人體上,罹患心血管疾病與糖尿病的風險增加29%,
得到慢性肝病的機會提高20%。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隨行杯至少須標出杯體與杯蓋是用幾號塑膠製成,好讓民
眾上網找資料比對,例如「六號」代表的是保力龍材質,但是市售的隨行杯多未標示
,顯見《食品衛生管理法》在管理實務上,仍有漏洞。
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楊振昌表示,為了避免塑化劑釋出而危害健康,建議民眾還是改
用造型較單調的「不銹鋼隨行杯」。
市售塑膠材質咖啡隨行杯,圖案設計具現代感,許多民眾甚至以其為收藏對象,但楊
振昌指出,實際上目前並無任何具公信力的政府單位,可以保證每只塑膠隨行杯的材
質與標示完全相符。
XB: 隨行杯裝熱飲 當心喝下毒素 - Michalle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ichalle77/4239036#ixzz24RvAnJWV
然後化驗所的人跟我說
不好意思
沒有所謂的超標不超標
因為現行法規對於容器所含塑化劑根本沒有標準
所以建議我不用拿去化驗
因為那個杯蓋一定有塑化劑
根本不用驗就知道的不是嗎
消費者根本是世界上最弱的一群人啊
改志當製造商嗎
※ 引述《whichday (someone in the earth)》之銘言:
: 我買的是可以自己畫圖的不鏽鋼杯
: 買不到半年
: 上方的橡膠部分就開始發出濃濃的橡膠臭味
: 我買兩個
: 一個是拿來裝水
: 一個是拿來買咖啡可以折價用
: 裝咖啡的那個因為滿滿的咖啡味所以疑似把橡膠味道蓋過去了
: 裝水的那個
: 因為就只有裝水
: 所以現在我只要靠近蓋口就可以聞到超噁心的橡膠味道
: 等有空我想我會拿去化驗 http://ppt.cc/MtDa
: 搞不好塑化劑也是超標
: (現在都自己帶馬克杯)
: 祝大家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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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 ╲囧╱ ┤笑點! │
╰┬─────╯ | │ 快回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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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37.15
→ belt:呃 跟whichday是同IP...... 只是板規好像不禁分身 08/24 16:34
→ belt:說真的 同一件事情同一人同一天發三篇文章真的太多了點 08/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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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37.15
※ 編輯: hank94601103 來自: 114.25.37.15 (08/26 20:18)
※ 編輯: hank94601103 來自: 114.25.37.15 (08/26 20:21)
※ 編輯: hank94601103 來自: 114.25.37.15 (08/26 20:22)
※ 編輯: hank94601103 來自: 114.25.37.15 (08/26 20:43)
推 GeminiMan:請附上相關證據,包含刪除原文,及板務溝通信件記錄。 08/26 23:32
推 whichday:遭刪除之原文我沒有 上面的內容是google所得的紀錄 08/28 16:18
推 GeminiMan:相關證據請原文轉錄至組務板。 08/30 17:12
→ whichday:我不知道要如何將遭版主刪除的文章原文轉錄 可否告知? 08/31 17:15
→ GeminiMan:刪除原文可跟板主索取。 另外,亦需轉錄板務溝通信件 10/30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