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ngda (I will find my way.) 看板 EatToDie
標題 [公告] 板友檢舉受理規定
時間 Fri Jul 30 01:20:4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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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來信檢舉時,本板受理範圍,僅以下述兩點為主
1. 涉及檢舉者自身的人身攻擊內容
在此援引大法官釋字第 509號文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如檢舉者認為推文內容屬實質人身攻擊,需自負舉證責任
提出推文內容有實質攻擊到檢舉者之相關事實
2. 嚴重違反板規及不當的發文、推文
包括板規各項列舉提示範圍(尤其是嚴重的髒話及國罵)
或是張爸及廣告推文連結……等
畢竟板主是利用有限時間作管理,無法隨時在線上監控
非上述兩項之檢舉內容,本板均不予受理
再者,是否違規,該如何處分,均屬板主的裁量權
如板主裁定不受理,亦不另回信多做說明,敬請見諒
此外,如有在文章中,發生激烈爭辯之推文對話
經第三人來信檢舉,且查證屬實
板主將行使職權,針對雙方進行適當懲處
請各位板友推文時多加留意!
本規定屬於特別條款
不溯及既往,即時起生效!
最後,目前新版板規仍為宣導期,將自 2010-08-01 起嚴格執行
希望日後板友發文推文時,能再多想幾秒鐘
切勿有任何違規之情況產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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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