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lbert (寧靜致遠)
看板L_FoodAndDri
標題Re: [申訴] food版版規多年未更動 d版主長時間失蹤等
時間Wed Dec 19 01:46:22 2012
群組長您好:
關於nobbb1442002(以下簡稱n君)申訴,答覆如下:
因平日工作繁忙,故除每日例行板務如違規文章管理以外,諸如板規增修
或辦理投票等需費時思考規劃的事務,通常須待週末方有充裕時間處理。
11/27回信原承諾n君當週[
即12/2(週日)前]辦理投票徵詢板規調整意見,
但因12/1(六)臨時接到公司指派任務須出差澳門,至12/3(一)才返國,
下塌飯店網路須另外付費,故不便上網處理板務。
至回國後則因工作持續繁忙而未上站,此乃個人疏忽,須向殷殷企盼之n君
致歉,後賴藍魚板主提醒,而於12/16(日)上線完成部份板規增修。
之前承諾舉辦之投票,則預計於12/20(四)結束前補行舉辦,有勞久候,
敬請見諒。
然而n君申訴內容多有不實,部份幾達誣陷之程度,故在此一併澄清:
1.n君認為「版規是未經過任何投票」乃無意義陳述,因為站規本就賦予
板主板規制定權,且不以通過投票認可為有效要件。
2.n君表示「d版主長時間失蹤,但卻水桶人無數」,長時間失蹤卻能
水桶無數,此種不符邏輯之奇技淫巧,技術上如何執行?有賴n君賜教。
回歸事實,在下於今年整年水桶0人,去年則為6人,桶人無數之立論
基礎實為子虛烏有之囈語。
3.其他諸如
「實際上food版d版主就此消失不上線2個月」
→請問證據是?
「這種行為非常多次,實在有點不妥」
→請問非常多次分別是哪幾次?
在下覺得亂槍打鳥式的誣陷比較不妥耶。
「依連線紀錄可知其以3個禮拜未上線」
→故且不論「以」、「已」不分的錯字
在下未上站期間為12/1~12/15,除非n君所處星球的曆法是以5日為一週,
否則再怎樣計算也不足三週,n君為強化申訴力道,不惜昧於事實、恣意誇大
控訴,令人遺憾。
最後一點小牢騷,與在下有關的申訴案,三次有兩次是與爭取在Food板上
打廣告的權利相關,申訴人要嘛受有廠商利益不知退讓迴避;不然就是在
板上毫無貢獻分享,卻想從Food板上找人幫自己架的網路平台做實驗,從
未想過Food板從不對任何廣告需求負有責任與義務,申訴之詞振振有餘,
核心思想卻蒼白無力且禁不起檢驗。
不過群組長處理的案件數倍於在下,是故牢騷不敢太甚,到此為止,感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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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23.203
推 GeminiMan:板主 Dilbert 已允諾於明日前辦理投票,案件延後處理。 12/19 11:49
推 nobbb1442002:謝謝 群組長 12/19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