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lbert (寧靜致遠)》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 關於nobbb1442002(以下簡稱n君)申訴,答覆如下:
: 因平日工作繁忙,故除每日例行板務如違規文章管理以外,諸如板規增修
: 或辦理投票等需費時思考規劃的事務,通常須待週末方有充裕時間處理。
: 11/27回信原承諾n君當週[即12/2(週日)前]辦理投票徵詢板規調整意見,
: 但因12/1(六)臨時接到公司指派任務須出差澳門,至12/3(一)才返國,
D版主自12/1號後未告知b版主和任何人發生何事,不過大概是工作繁忙,但答應了連署人
卻不做任何告知,可以理解其原因,但亦不是很妥
: 下塌飯店網路須另外付費,故不便上網處理板務。
: 至回國後則因工作持續繁忙而未上站,此乃個人疏忽,須向殷殷企盼之n君
: 致歉,後賴藍魚板主提醒,而於12/16(日)上線完成部份板規增修。
謝謝版主,可是可否以後的其他使用者,能不要在申訴中致歉,而是來信告知原因就好了
另外其在12/16日增修之條文未經任何討論,並非沒有人想討論,而是food版已經有7年沒
有使用者討論版規了,大家皆以寄信建議版主,而通常版主不會更改
: 之前承諾舉辦之投票,則預計於12/20(四)結束前補行舉辦,有勞久候,
: 敬請見諒。
做事情通常會有三個問題,一是交給其權力做事者做一半不做,二是做一半要求當初沒有
的東西,三是做濫了沒有人能管他,其實這個投票就算做的很濫,使用者也沒有權力管他
,這是大部分使用者難過和失望的地方
: 然而n君申訴內容多有不實,部份幾達誣陷之程度,故在此一併澄清:
: 1.n君認為「版規是未經過任何投票」乃無意義陳述,因為站規本就賦予
: 板主板規制定權,且不以通過投票認可為有效要件。
:
版主已經快7年沒有將版規交給使用者討論了(八卦版的做法是發布版規後不會馬上索文)
索文或許能杜絕有意擾亂秩序的的人,但同時也讓FOOD版跟使用者的溝通變少了,很多事
情不是一個人的智慧能夠解決的,需要很多人的力量,只讓使用者寄信給予意見,那麼
礙於怕被版主貼上這個人是擾亂版規的這樣的標籤,很多人都選擇沉默,但沉默不代表
沒有意見,如果不能欽聽大部分使用者的心聲那版規的真正意義就失去了
2.n君表示「d版主長時間失蹤,但卻水桶人無數」,長時間失蹤卻能
: 水桶無數,此種不符邏輯之奇技淫巧,技術上如何執行?有賴n君賜教。
: 回歸事實,在下於今年整年水桶0人,去年則為6人,桶人無數之立論
: 基礎實為子虛烏有之囈語。
版規定好後,至於宣布版規的是d版主,d版主不在時由b版主執行刪文,
而今年b版主是執行水桶部分,我不了解制定版規的大部分主張制定者是誰,不過
既然是由兩位版主決定,那麼水桶應該也是兩位一起算才是,因為有所謂分工的問題
,而由於所有版規的討論皆是以信件建議寄給兩位版主,而當D版主工作繁忙之時,
所有有問題的版規仍繼續進行,但因版規的相關更改,需兩位版主共同討論後才能
更改,這也似乎造成了版規長時間不能更改
: 3.其他諸如
: 「實際上food版d版主就此消失不上線2個月」→請問證據是?
我覺得您應該提出證據,而這個問題也很好查,你長時間不在線上,這也是確實存在的事
實
: 「這種行為非常多次,實在有點不妥」→請問非常多次分別是哪幾次?
: 在下覺得亂槍打鳥式的誣陷比較不妥耶。
: 「依連線紀錄可知其以3個禮拜未上線」→故且不論「以」、「已」不分的錯字
: 在下未上站期間為12/1~12/15,除非n君所處星球的曆法是以5日為一週,
: 否則再怎樣計算也不足三週,n君為強化申訴力道,不惜昧於事實、恣意誇大
: 控訴,令人遺憾。
: 最後一點小牢騷,與在下有關的申訴案,三次有兩次是與爭取在Food板上
: 打廣告的權利相關,申訴人要嘛受有廠商利益不知退讓迴避;不然就是在
: 板上毫無貢獻分享,卻想從Food板上找人幫自己架的網路平台做實驗,從
: 未想過Food板從不對任何廣告需求負有責任與義務,申訴之詞振振有餘,
: 核心思想卻蒼白無力且禁不起檢驗。
food版的d版主由其過往判例得知將所有活動(包刮非營利、非店家的活動)的宣傳規於廣宣
,而定立了如所有活動要有店家的名稱(學生非營利活動並非一定會有店家贊助),和60天
內只能發一篇文章這兩個規定,而這兩個規定也是別版沒有,而兩個版規分別是版主當版
主後的第9年和第12年規定的,這兩個版規皆沒有經過討論和投票,而所有活動文需知會兩
位版主,兩位有其中一位不同意發文,則會被刪文,兩位同意這很合理,而據跟其他使用
者溝通後了解通常是d版主有建議,因其主張學術資源應當不能用於宣傳,但其又主張food
版不應供給學生做非營利活動宣傳,這兩者的想法是不太妥的地方,是否60天太長或根本
沒必要諸如此類都是希望能討論或改進的地方
: 不過群組長處理的案件數倍於在下,是故牢騷不敢太甚,到此為止,感恩。:p
另外有人寄信給我,希望我一併申訴相關問題,礙於幫助其他使用者,我也將其問題整
理後整理大綱,本版有所謂請益文,規定不能寫台北市或新北市之類的大型區域,但是當
想問哪裡適合用餐的時候,通常不會限定是哪個區,因為例如想問哪裡的中式包子店適合
全家福呢?全台北市中式包子店沒有超過300家,而其中適合全家福的也是少之又少,能夠
不問到台北市這個範圍,可以說是很難的,但是有許多人因為版規的規定而被刪文,這條
版規是否應該討論下要不要刪除呢?
另外有人指出美食版沒有噓文,既然已經有板規作為刪文依據,那是否也應該讓使用者能
表示反方向的意見,因為為了要讓爭端減少,而不溝通的夫妻,我想也不會長久
另外我也跟大部分使用者一樣,是希望能夠讓D版主繼續當任版主,並也希望倚重其經驗,
但是如果他做出不欽聽使用者心聲就制定違背大部分的民意的版規,那我也會選擇跟大部
分理性使用者一同進退
感謝群組長如此辛勞的處理這件申訴,謝謝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44.17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51.144.17 (12/19 09:11)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51.144.17 (12/19 09:19)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51.144.17 (12/19 09:28)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51.144.17 (12/19 09:30)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51.151.20 (12/19 13:48)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1.240.241.17 (12/19 19:38)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61.242.194 (12/20 04:15)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61.242.194 (12/20 04:22)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61.242.194 (12/20 04:23)
※ 編輯: nobbb1442002 來自: 1.161.242.194 (12/20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