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luefish 版主
關於impopo申訴一案,組務有一點不解,請bluefish版主說明:
據impopo所述 :
個人以cosses帳號於7/13發了一篇[港籠腸粉]的廣宣試吃文
但是因為內容太長..但我並不知道PTT沒有字數限制..
於是將它分為兩篇..雖名為廣宣文..但事實上個人還是將它好壞都清楚描述!!
然後因為此舉違反了版規的第三條..於是被水桶60日
而與版主溝通過後..版主回覆於水桶解除後再將兩篇合一發文!!
而就在經過一週半後..個人向朋友借了impopo帳號將該篇文章合一發出..
日後便一直以impopo帳號持續發[食記]文至food版與大家分享..
殊不知在9/3竟發現兩個帳號皆被處以終身水桶..
根據food版廣宣規範;
欲張貼試吃廣宣者,請自行查詢60天內是否已有相關廣宣,若已有則不得張貼。
違反上述規定者,刪除試吃食記,水桶禁言60天。
累犯者,終身水桶;以分身ID轉貼文章至板上,視為累犯,
原受處分ID與分身ID一併予以終身水桶處分。
cosses在當時跟bluefish版主溝通過後,版主同意兩篇刪除之後
再讓cosses合併發一篇文
那麼bluefish版主則認可這篇廣宣文章的處理方式,故這一篇文章也不算累犯
因為是版主告知指令,使用者才會有這個動作
到這個階段沒有不合理之處,在下認同bluefish版主處理的方式
接著 impopo 開始在food版 PO 食記文
經使用者檢舉impopo與cosses為同一人所持有,予以停權之處分
這一點就有問題——
因為檢舉人檢舉的是 檢舉人認為 "cosses在水桶中,然後繼續用impopo來PO文"
但是cosses此時並沒有在水桶之中,因為在第一次PO廣宣文後
bluefish版主有告知cosses 如何不以違反版規的方式PO文
cosses接受也照辦了
所以impopo並不是在cosses被水桶的情況下(cosses也不是累犯)去PO文
而impopo在PO食記文時,也沒有犯規的紀錄
所以不應該以累犯者處理
所以針對Food版第四條:
4. 轉貼於Food板受水桶處分者之文章至本板者,
初犯,刪除轉貼文章,水桶禁言60天;累犯,終身水桶。
上一封bluefish所提供的證文中,第一行即開門見山:
cosses(水桶中) 與 impopo 為同一人
組務認為因為檢舉人對cosses還在"水桶中"一事有所誤解,所以才會向bluefish版主檢舉
永久水桶事關使用者之重大權益,請bluefish版主詳加說明
謝謝配合
deputy GM
Gros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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