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訴/檢舉人:LogicQuickJP
2.被申訴/檢舉人:Hongda
3.事由:站規白紙黑字寫在哪裡,竟然甩都不甩!
4.說明:
本人依法:
#11PhstD5 (PttLaw)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
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於飽板提出板務建議文
Hongda板主竟然援引明顯牴觸上開站規而該當無效的板規第七條亂刪我的文!
11048 112/21 - □ (板規7.) <LogicQuickJP>
7. 如對板務管理措施 (如刪文) 有疑義,或欲進行相關檢舉事宜,
敬請直接「來信」向板主詢問,切勿於板上發文,違者原文刪除不另通知。
若在本板刪文後仍連續於板面上發表此類文章,視為擾亂看板秩序
文章將逕行刪除,並處以水桶禁言兩週。
本人不服而依法寄信申訴溝通
沒想到Hongda竟然回信罵我一個大大的『幹』字!
雖然後來有道歉
但我要的是道理!
請小組長責成Hongda板主將該文回復到板面上
讓板眾公評與公投相關爭議
並須將違法亂紀的非法惡法第七條刪除殆盡!
5.證據:
該文證物被非法刪除後
要求Hongda板主寄還給我也不理
請小組長請他或自己移駕到飽板備份區將該文轉錄至組務板來作證
我沒權限做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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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