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IWEI (維)》之銘言:
: ※ 引述《hariseb (hi)》之銘言:
: : 補充:
: : 1.我認為該公告禁止文林苑的討論已限縮了言論自由。
: 另外就限縮言論自由這點再做補充
: 本公告限制範圍只有"士林王家都更案(亦稱為文林苑案)"
: 全台灣如此多都更案均可以討論
: (檢舉人於8月中附近有張貼其他都更案新聞並沒有被我處罰可以得知)
: 單純限制討論文林苑一案就實際上而言對大部分使用者並無太大影響
: 而檢舉人為何要就文林苑一案如此堅持
: 這點我實在無法理解
文林苑是一個指標性案件
文林苑當時新聞鬧那麼大 連帶其他都更案也受影響停滯
哪一件都更案被媒體報導最多? 文林苑
哪一件都更案網路上討論最多? 文林苑
哪一件都更案搞到要申請釋憲? 文林苑
全台灣如此多都更案 沒錯 但是大部分公文程序都還在跑
或是爭議不大的 媒體都不報的 是要怎麼討論?
況且目前申訴的爭點是 為什麼要禁止討論文林苑
而不是你反過來問我 為什麼一定要討論文林苑
為什麼不能討論呢? 我覺得可以討論呀
還有你說
"單純限制討論文林苑一案就實際上而言對大部分使用者並無太大影響"
這句話也怪怪的 封鎖特定的議題很明顯就是限縮言論自由了
那麼這樣講的話
"單純關閉PTT就實際而言對大部分的台灣人並無太大影響"也說得通呀
但在言論自由的地方 可以這樣做嗎? 不行嘛 很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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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riseb 來自: 111.251.117.2 (01/27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