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IWEI (維)》之銘言:
: ※ 引述《hariseb (hi)》之銘言:
: : 公告之推文底下的板友
: : 在之前的相關文章中亦有不少板友參與討論
: : 但有部分板友與本人看法不同
: : 明顯是基於辯論不過而有反感 藉以投訴手段打壓異己言論
: : 板主所謂"大量張貼無意義消息"又是如何認定?
: : 所謂"大量"是多少? 當事件最新情況的時候 討論比較熱絡本來就很正常
: : 所謂"無意義"的消息又為何? 至少比閒聊文有意義多了
: : 甚至內容有許多板友間來往辯論的過程 那怎麼會沒意義?
: : 有沒有意義應該從個別的文章內容去判斷吧
: : 所謂"事端擴大"又是怎麼個擴大法?
: : 整個討論的過程之中 又沒有對任何板友人身攻擊 是能擴大什麼?
: 事端擴大
: 泛指
: 1.正反兩方對立 造成單一類型文章洗板或爭吵
: 2.討論失焦 對人不對事
: 大量
: 這在於版主的裁量
1.並沒達到所謂洗板 別人的內容整理了很久 打字也打很久
能夠隨隨便便就認定洗板?
2.如果有人對人不對事而人身攻擊的話 那就針對該ID處罰
哪有什麼擴大事端到須要發個公告禁止所有相關文章
: : 我再截錄一下 我第一次被劣的反應
: : "有沒有那麼無聊呀 貼個新聞也要劣"
: : "反正規則也是由你訂立、由你解釋、由你執行...沒錯吧"
: : "這樣就給劣退 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畢竟我不是鬧板"
: 這些就我看來純粹是抱怨而已
: 並無針對"語意不清"這點做申訴
我的抱怨也帶有質疑 但你卻不作任何解釋
: : 反正該公告的語意不清就是一個事實
: : 板主不須要管我是什麼提出的吧? 我當時因為這樣被劣退 已傻掉了可以嗎
: : 而且甚至我當時連怎麼投訴也不清楚 是第二次聽板主的建議才申訴的
: : (請看一下我第一篇申訴文 我連一開始申訴都PO錯地方)
: : 再回想一下 板主在第一次劣退後對我的最後回信內容是什麼?
: : "哈" 沒錯 只有一個字"哈"
: : 我寫了一大串的質疑與不滿 你就回一個字"哈"
: : 請問板主是在"哈"什麼? 有任何具體的"意義"嗎?
: 哈
: 表示對你最後的說法不表認同
: 而其後你亦未提出任何詢問及抗議
: 故此申訴案就我看來已結案
你只回我一個"哈"字 我是能再回你什麼呢?
講真的 當別人很認真在表達的時候 你只回一個字"哈"
那真的是對別人的一種羞辱 尤其是雙方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
: : 法有問題 通常就是在執行適用的時候才會發現問題點
: : 還要發文前詢問喔? 那發文還要先經過板主審查嗎?
: : 這樣子還說沒有打壓言論自由?
: 對於板歸或公告條文有疑義本來就可以來信詢問
: 目前板友也是照此規定詢問是否可以張貼有爭議內容
: 相對於板上的板規 就類似於現時之法律
: 試問如果閣下犯法或違規 跟警察申訴說"我不知道規定"
: 或是"我認為這條法律(規定)"不是這麼解釋的"
: 成功的機率有多高
所以才有行政訴訟、訴願、上訴、申請大法官解釋等等制度呀
而且現實中行政、立法、司法還要分開的權責
可是板規公告處罰卻是板主一人獨斷 難道不應該更謹慎嗎?
從"哈"字來看 應該是沒有
: : 刪文標題註記? 那不是很快就不見了嗎
: : 而且也沒給原PO刪文內容的備份 對吧?
: : 那幾次可能都只有板主自己在數的吧
: 板規及站規並無規定刪文須提供備份
: 此點請去向站方抗議
: 且
: 自己發文後被刪文還不自知
: 表明對自己發文毫不關心
自知又能講什麼? 辛苦打了一篇 被你刪就一瞬間
你刪文的指令很簡單 但別人打得很累耶
而且若是對內容有爭議 對發文者來說 證據不見了 要怎麼申訴?
: : 所以板主是在推估我的主觀囉? 我要不要發文是我的事
: : 我沒有發文 不代表我認為你的公告就是沒問題
: : 就我的了解該公告就是打壓言論的錯誤立法
: 節錄置底檢舉文
: ------------------------------------------------------------------------------
: 推 zeroyaking:檢舉18115 多次勸告 仍然無視公告...算鬧版了吧 08/16 19:13
: 推 harisea:停擺多時的指標性都更案 各方難得坐下來談 關心一下又何妨 08/16 21:30
: → harisea:不要因為大家觀點不同就因人廢言濫用檢舉 08/16 21:34
: 推 zeroyaking:有濫用嗎?您看不懂中文的版主公告嗎?只會讓人反感 08/16 23:05
: done
: 再犯以鬧板論
: 這是最後警告
: 推 harisea:好啦..板主辛苦了。我知道你壓力很大,不過我還是想講一下 08/16 23:32
: → harisea:發個文有人說我是幫建商服務,又有人說我是王家人討拍.. 08/16 23:33
: → harisea:我也不曉得,為什麼大家就不能針對事情好好討論.... 08/16 23:34
: 推 moocow:雙方哪裡坐下來談了? = = 08/16 23:34
: 推 harisea:我說各方..同意戶..王家..建商..協調會影片你不會看嗎? 08/16 23:39
: 推 harisea: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0XnQIMdIM 各方沒錯呀 08/16 23:42
: → evangelew:可以檢舉嗎? 連續兩篇違反公告文後 在置底文回士林苑 08/16 23:53
: → evangelew:連結... 真是夠了 08/16 23:53
: 推 harisea:moocow問說哪有雙方呀? 我總要說明一下..不然又說我造謠 08/16 23:55
: → harisea:還有#1G4Mwjtq 推 evangelew:同意帥大 一起看戲吧 08/16 23:59
: → harisea:evangelew不覺得很矛盾嗎?要不要先檢舉你自己呢? 08/17 00:01
: ------------------------------------------------------------------------------
: 這樣你還要說你不了解不清楚再發文會被劣退?
是只要我再發文就會被劣嗎? 就說檢舉不要濫用了
把公告當棍子打我一次 當下我會怕
可是公告就是不合理 我要怕一輩子嗎?
而且我的認知 是有王家的事才算公告內的流水帳
我第二次被劣 根本無關王家
: : 講實話 我真的不知會被劣退耶
: : 你的公告標題"[公告] 關於士林王家都更案停止討論"
: : 而我PO的是王家以外的住戶目前在尋求自救的情況
: : 我認為那是有在參與房市買賣的人都可以知道的發展
: : 所以被劣退就像踩到地雷一樣 很意外
: : 更何況 我很久沒在那發文了
: : 不過追根究底還是該公告本身就有問題
: 理由同上
: 我想應該是貴人多忘事
: : 所以第一次劣和第二次劣之間,並無所謂"多次"的標準囉?
: : 因為板主似乎舉證不出來嘛..
: : 那就真的把之前的發文重複評價了 也違反一般處罰的原則
: : 也難怪 那公告本身就有問題 適用上當然更看不到原則
: 理由亦同上
: : 板規有無規定對你又不重要 因為板主可以改可以發公告
: : 但是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例如我) 這樣好嗎?
: : 該文的時間: Mon Sep 17 17:00:27 2012
: : 去年九月的閒聊 你認為是最近? 也可以啦 這不重要
: : 因為如果板主不要打壓別人的言論自由 那別人也不會管你怎麼閒聊
: : 但重點是不要有因人而異的標準
: 本人去年10月開始在台北工作
: 故從去年9月看台北新北房子至今
: 有興趣的房子也有在賣屋文後推文詢問
: 甚至我今天看到某賣屋新聞還特地打電話去詢問後於板上張貼我聽到的消息
: 且類似閒聊文佔本人發文數極少數
: 跟閣下相比似乎不成比例
你個人的事我沒興趣 要怎麼怎麼解釋隨便你 反正板主也是你
我只是要舉出 你的標準不一
: : 所謂的許多板友大概幾根手指頭數得出來吧
: : 之前也是參與討論 論不過就檢舉
: : 妨礙閱讀? 所以現在不是無關板旨了?
: : 那之後久久PO一篇還被劣退 PO那麼一篇也妨礙閱讀?
: : 你要嘛就規定 同一個人同一標題或同類文章 一天能PO的上限量
: : 而不是限定某個議題 甚至針對某個ID 這樣的公告根本失去正當的立法精神
: 公告要劣退我就照公告處理
: 如果不照公告處理我被投訴瀆職是閣下要扛嗎?
你的公告本來就語意不清 而且那公告也是你自己發的
你要怪我嗎? 你當初要發公告前怎麼不來問我的意見?
我現在就投訴你濫權 又是誰要扛?
: 我從沒以無關版旨判決過你的文章
: 至於我如果有相同議題但是不同版友張貼
: 而我有忽略未處理的部分
: 只要有來信的我都一律秉公處理
: 你既未來信也未在置底檢舉
: 如此實在很難讓人信服說我單獨排擠你
不管主觀上誰是否有排擠誰 那也不重要
重點是 這樣粗糙的公告立法容易成為針對性條款
排除了整個議題在板面出現 本質上就不合理
既然我認為那個公告已經有問題了 依照該公告的處理當然也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