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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生板過去某些永久水桶有疑義, 曾有處分稍欠公允之處, 造成水桶內名單過多。 此部分遲早組務必須處理。 現為保障使用者之參選權, 避免遭爭議水桶之阻礙, 先開放有意競選警生板板主之使用者申訴。 辦法如下一、適用對象: 曾遭警生板永久水桶, 但有意競選新任警生板板主者。 二、申訴標準: 對於過去違規情節, 組務將其分為以下六種程度: (A) 水桶無效 情節極輕微且毫無惡意。 (B) 一個月 僅為酸(推)文。 (C) 三個月 攻擊性語言。 (D) 六個月 辱罵。 (E) 一年 嚴重辱罵。 (F) 永久水桶 嚴重辱罵、鬧板、嚴重討戰。 經申訴後, 若組務裁定之期限, 申訴者已超過,則立刻解除水桶。 三、程序: (1)使用者於組務板發表申訴, 附上證據資料與附帶請求。 (2)使用者必須另發一文, 依警生板政見格式發表參選政見。 (故共計需發表二文) (3)組務審核以下事項: (A)申請人是否合乎擔任板主之資格。 (B)政見是否合乎站規、群組規、本小組性質。 (C)原違規情節。 (4)組務於審核通過後, 代轉政見文至警生板。 四、其他事項: (1)若相關證據資料已遭消滅, 請於申請文中註明, 組務設法向站方調閱。 (2)若站方已無資料, 組務則審核為"六個月"水桶。 (3)曾遭組務過去肯認之判決亦可重行申訴。 (因過去無仔細調查警生板裁處標準) (4)其他爭議水桶使用者案件, 另定辦法處理。 (遭水桶亦可於板主選舉中投票) (5)僅為解除水桶, 而提出申訴, 並於水桶解除後棄選者, 裁處 六個月內不可擔任本小組板主 處分。 (6)需為 97/3/11 後發生之案件。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4.157
TOOYA:無意競選不過還是要說 你辛苦了 要收拾這超大爛攤子超累的 03/01 10:23
franktassone:無意選,但推~~ 03/01 11:18
longbow2:樓上兩位都先不要這樣說,凡事都先多多考慮吧~ 03/01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