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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Life_Job 組務板板規 2012」: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申訴者需於 72 小時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 除不受理申訴案,並加罰水桶一個月以上。 (2) 上述之溝通證據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其中有提到[申訴]需附上與版主之溝通證據 並且有提到附上證據的方式 以站內信轉錄到組務版為限 惟其中對於何謂與版主的「溝通」 並沒有做明確的定義及限制 也就是說組規裡面沒有提到怎麼樣的訊息交流才算是與版主的溝通 當面對話算不算?講電話算不算?手機簡訊算不算?水球算不算?Line算不算? 在PTT上用聊天功能講的話算不算? 這無法由組規中看出這些能不能當作是與版主之溝通證據 只能確定附上證據的「方式」僅限由當事人轉錄到組務版 其餘方式皆不算 因此我想要請問小組長 我今天直接在HomeTeach版上發文向版主溝通 文章標題亦有註明「版主」二字 這樣算不算是「與版主之溝通」呢? 因為在組務版的置底文「[公告] 檢舉申訴流程圖」有提到: 板友寫信和板主溝通 溝通無回應或是無共識 小組組務板申訴 這似乎意味者與版主之溝通僅限於站內信之方式 惟 查「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2 修訂版」 其中並無無對於溝通的種類作限制(我想站規也沒有吧?) 今天我會問這種規定中的枝微末節的問題主要是因為 現在在HomeTeach版有多位版友對於版務有許多意見與批評 其中主要的莫過於1.版主近期內的管版頻率過低     其他還有2.無視版友希望增加新版主職缺之建議 3.版主與版友的互動過於消極 4.版主只會刪違規文章 大問題出現時卻消極以待 以版上每日新文章數皆超過10篇的熱門度來看 HomeTeach似乎不太適合以這麼低的版務運作能量來管理 而版友們在版主出現頻率這麼低的情況下 並無法預期版主會在這麼時候看到這些建議(版上文章) 而在發現版主有上線管版卻無任何對於這些建議的回應後 若還要再寫信給版主問同樣的問題且經72hr後版主仍未回應 才能以這站內信做為至組務 版申訴的證據的話 是否有點不太合理呢? 在此懇請小組長重視最近的HomeTeach版版主管理爭議問題 我都直接發文在版上問版主了  這文章居然還不能當作與版主之溝通證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92.211 ※ 編輯: ff7forever 來自: 1.162.92.211 (12/28 14:05) ※ 編輯: ff7forever 來自: 1.162.92.211 (12/28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