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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個人第二篇回文,請說重點謝謝 請問你 你剛剛在上一篇質疑我申訴理由的地方,我特別幫你解釋說明上色了 請問您的回答是?不要把文章刪掉當作消失阿,理性回答,請勿跳針謝謝。 我再問你一次 前次申訴訴求:板主無心管板,要求罷免板主。 本次申訴訴求:要求增設其他板主,以彌補Kurosaki1986不積極之狀況。 順便把你的問題再幫你打出來 : redlotu: : 之前和redlotu的申訴問題已經在12/21 經過小組長判決已經駁回#1Gr06WAd : 12/26 過了五天又來組務申訴相同的訴求? : 所以是不滿smart1988小組長的判決還是? ※ 引述《kurosaki1986 (黑崎修)》之銘言: : : 就是鑽漏洞阿,反正你現在就是用最低標準在管板,一天也是管,十天也是管 : 所以你的最低標準是?站規和組規有明確規定板主的最低管板標準嗎? : 若你對此站規或組規覺得不合理,可以像站長和小組長要求 : 明確修改站規和組規對於板主之管板行為之明確規定 : : 那依照閣下邏輯,我每次寫信給你或是再版上發文最後都要來申訴了阿 : : 因為你十天管板一次就好,但是你只要72小時沒有回信給我,或是在版上回覆 : : 不就等於是我又要來申訴你了,你不會覺得這樣很沒效率嗎? : : 寫信=>申訴=>說明=>判決 V.S 寫信=>回覆 : :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哪一個比較有效率,偏偏你每次就是要把事情變得很沒效率 : 那你也不覺得站規和組規沒寫明確的規定 : 來要求板主這也是一種很沒效率的作法嗎? 所以你想說什麼? 說你依照組規、站規比較有效率囉? 依法行政的效率能高於自動自發執法,這種說法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法律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你只能依照規定,我想你的管板能力也只剩下..... : 站規寫: : 第三十條(建議事項之限定) : : 提出建議時須針對本站之特定規則。若屬本站其他事項之建議,請至本站「站務建議版」 : (PttSuggest)提出。 : : : 好,那請問水桶是誰要發? 我要發嗎? 還是組長發? 是板主發耶 : : 結果你就躲起來了,請問維護板務是版友責任還是每個使用者的責任阿 : : 那你這樣的意思不就是說你去使用公廁可以大便大在洗手台,反正是掃地阿婆責任 : : 你負責大便就好,是這樣嗎? : 維護板務是板主的責任,但發文前看板規看內文格式是發文者的責任 : 若沒有按照此規定,則水桶or劣退or刪文 都有按照處置 喔,按照處置,那請問你下面這句是? 這是8/8的文章了,而你現在12/30才在提醒板主? 怎麼回事,你沒維護板務變成板友的錯,你還質疑別人,你只剩下十天水桶一次功能嗎 請你認真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承認你只能十天水桶一次違規者,那我真的佩服 : : 喔喔,這就是問題了,你只能考慮到單方面求職者問題,而不是考慮到整板水準被拉低 : : 每個人都用面議、性別來找,久而久之劣幣驅逐良幣 : : 大家都抱著"反正今天板主不上線,上線也不會管,我來發發看好了" : : 所以看不懂我寫的東西 怪我囉? : 所以那些違規的版友,不看置底公告,不看tab的重要公告規定 : 受到處分的是那些板友們,所以與你何干? 與我何干? 路上有人使用假鈔與我何干、路上有人被車撞死與我何干? 劣幣驅逐良幣你懂不懂,哪一天我要發家教文,發現板上亂成一團 嚴重影響、誤導使用者的文章一堆,我要怎麼辦,等你十天現身一次嗎? 我可以向組務檢舉這句話嗎=> 受到處分的是那些板友們,所以與你何干? 我個人認為這句話帶有嚴重挑釁口吻,請組長裁示 : : 喔,請問你有觀看內容嗎?他根本只是按發文就發文出去了,根本沒有內容 : : 而不是單純的使用錯誤格式,重點是他根本一字未改,他連標題都打 : : [其他] ⊙標準發文格式分解:⊙ 請問這不是蓄意,這是什麼? : 我現在根本就找不到這篇文章在哪邊阿.... 你又找不到了,好,我幫你找出來,反正我都回到組務版了 組務版(L_lifejob)278 278 12/26 redlotu 轉 [證二][其他] ⊙標準發文格式分解:⊙ 作者: mavs31scouts (扭牛) 看板: HomeTeach 你剛剛刪文不公告,現在又說是不知道文章在哪裡 家教板,禁止自刪文章耶,也就是刪除文章都是板主負責的 《HomeTeach》看板設定 b - 中文敘述: 家教 ●薪水面議新版規於置底 板主名單: kurosaki1986 h - 公開狀態(是否隱形): 公開 g - 隱板時 可以 進入十大排行榜 e - 開放 非看板會員發文 發文與推文限制: y - 開放 回應文章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11天) d - 不開放 自刪文章 ^^^^^^^^^^^^^^^^^^^^^^^^ r - 開放 推薦文章 名單編輯與其它: (需板主權限) s - 不開放 噓文 w)設定水桶 v)可見會員名單 f - 開放 快速連推文章 m)舉辦投票 o)投票名單 i - 推文時 自動 記錄來源 IP c)文章類別 n)發文注意事項 a - 推文時 不用對齊 開頭 x - 轉錄文章 自動記錄,且 需要 發文權限 L - 若有轉信則發文時預設 站際存檔(轉出) 8 - 允許 未滿十八歲進入 ★ 您在此看板無發文或推文權限,詳細原因請參考上面顯示為紅色或有 * 的項目。 請問您發生什麼事情了,專心回答問題好嗎 : : 好,這部份又變成版友責任了,板友負責編精華區、板友自己維護看板整潔 : : 那你為什麼不找板友幫忙你發水桶、幫忙你管板呢? : : 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什麼呢? : : 請問板主,為什麼今天29會去修27的公告呢? : : 你修改12/27的水桶公告,為什麼沒有另外公告,而是逕自修改 : : 你就合併到29水桶一起發就好,你想掩飾什麼? : : 還要板友提醒你有違規你才去水桶 : 沒有掩飾什麼,27號的公告就是27當天或之前的 : 29號的公告一樣 好,你又再度說謊了,很可惜我有把公告轉到組務版來 組務版(L_lifejob)285 跟家教板12/27的公告為何有落差,可以解釋一下嗎? 是我自己編輯陷害你的囉? 你為什麼要修27號的公告,可以說明一下嗎? 板主,理性、勿戰、勿跳針 就事論事回答很難嗎? 增加一個新版主很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9.7 ※ 編輯: redlotu 來自: 1.175.9.7 (12/30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