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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tchu 信箱] 作者: kurosaki1986 (黑崎修) 標題: Re: 劣文退回(性別限制)[家教] 新竹 國二數理 時間: Sun Nov 4 00:15:34 2012 ※ 引述《ytchu ()》之銘言: : ※ 引述《kurosaki1986 (黑崎修)》之銘言: : : 自己去看板上#5CTEZ0fp : : 判決不會更改,若有覺得對此不服請到組務申訴 : 勞工局接電話的人員說沒聽過 : 公文link失效 : 請提供 link過了這麼久當然會失效 若你想要請找ptt法務部的站長 公文是他給我的 -- 黑崎愛口卡 吃。喝。玩。樂。 美食旅行,交換明信片,展覽,電影。 http://kurosakiosamu.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6.172.2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tchu (111.235.210.15), 時間: 01/05/2013 14:10:15
oncememory:板主實話實說 哪來態度不佳? 連結本來就是站方提供的 01/06 17:19
oncememory:連結失效也要怪版主? 還要版主提供? 01/06 17:20
oncememory:板主請你去找站方要哪裡錯了? 01/06 17:20
redlotu:樓上不要護航 72小時沒回信本來就走申訴 01/07 16:30
redlotu:今天回一個沒有意義的信函,不申訴要作什麼? 01/07 16:31
oncememory:我不是在護航版主呀 我只是就這件事討論 01/07 20:25
oncememory:我主要是針對限制性別這件事討論而已 01/07 20:46
ytchu:收入精華區或管理版面的文章失效難道無留存? 這本就是版主的 01/09 21:22
ytchu:任 況且我請教過律師也解釋過,他卻要人自行找勞工局 01/09 21:23
ytchu:請問他有積極處理版友的疑問嗎? 根本就是愛理不理 01/09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