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案,不對板主 letts 做出處分,僅有以下幾點簡短建議:
一、盡快熟悉看板指令與板務應急措施之實行,
避免未來再度發生此類高風險之板務混亂。
二、若無法負擔板務,例如時間無法配合等,
建議以個人現實生活為主,勿因板務影響個人生活。
三、若現任板務人數不足以應付,建議新增板主人數。
其餘詳細的建議,已寫入上篇判決文及信內,故此不再贅述。
smart1988 @ Life_Job
※ 引述《letts (誰..)》之銘言:
: 小弟原本擔任版主的職責是整理精華區
: 對於板規的處理不太擅長
: 這是小弟失職一 會盡力加強
: 之前對違規處理也是大多請教A版主
: 因為平常都用手機連接批踢踢
: 所以常常沒有發現站內信 會沒有注意到檢舉信
: 這也是我的失職二
: 小弟後來有看到六月九號僅有收到一個檢舉
: 可是檢舉內容也沒有附上證據 我也無從處理
: 信中也陳述大家都把紀錄寄給A板主 鬧事者自刪文章
: 只能等A版主討論處理狀況
: 因為擔心誤判 所以沒有及時處理
: 小弟一直有建議A版大多選兩位版主協助版面秩序
: 針對這次的問題
: 小弟會建議A版大在選任兩位版主
: 另外我會立刻加強違規處理的訓練
: 在收到檢舉的時候能盡快處理
: 先向M板友及toberich板友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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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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