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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puky (徵北市下午2:30~5:30工讀)》之銘言: : 申訴人:aapuky : 被申訴人:part-time 板主 : 看板板名:part-time : 判決內容: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 : 申訴理由: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我公司於4月18日刊登徵才 : 板主判說:國定假日薪資處須計算出來 : 也就是說我誤以為只要薪資下方有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作者 aapuky (徵北市下午2:30~5:30工讀) 看板 part-timeBM : 標題 [問題] 請問該如何註明 : 時間 Fri Apr 20 11:40:54 20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32.86.243 : 推 smart1988:國定假日薪資處須計算出來 04/20 12:04 : → DavidChen:哈 跟我一開始誤會的相同,下面那行只是範例... 04/20 18:10 : → DavidChen:你至少要把下面那行COPY一次到上面那行 才算OK.... 04/20 18:10 : 但經我看他人刊登的資料,也有同樣的錯誤,卻並未遭到劣退 : 例: : 18515 4/20 blackconner □ [北部] 測試人員 : 作者 blackconner (尼克迷)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北部] 測試人員 : 時間 Fri Apr 20 18:25:53 2012 你又知道該篇文章沒有處理了 且這個問題在PTBM smart板主已經說明過 : 並根據此篇文章 : 發現很多人有和我相同的誤解 : 還有板主自己刊登的文章,也有犯下相同的錯誤 :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看板 part-timeBM : 標題 Re: [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 時間 Thu Apr 12 12:23:46 2012 : 推 r1986119:加班費那邊不是寫依勞基法規定就可以了嗎 04/12 23:00 : → r1986119:我看FECER版主也是這樣寫 04/12 23:00 : 推 r1986119:SMART1988版主也有一篇國定假日薪資無(配合國定假日放假) 04/12 23:06 : → r1986119:所以是要註明薪資還是不用呢照S版主4/11的代PO格式 04/12 23:07 : 推 r1986119:S版主可是你有一篇也是寫國定假日不上班 04/13 21:58 : → r1986119:也沒寫如需上班則依依勞基法給薪的字眼 04/13 21:59 : → r1986119:也都是原文格式 04/13 22:00 : 推 r1986119:這篇1FXNJdbm 04/13 22:04 : → smart1988:這一篇是考量到該工作為學術單位,學術單位於國定假日皆 04/13 23:12 : → smart1988:不會上班,因此學術單位在本板處理方式下皆是放行 04/13 23:12 這個部分目前已交由組長裁定 : 因此讓我有一些疑惑 : 1.為何別人犯一樣的錯,卻沒有被劣退 : 2.這個問題為何沒有立即改善 : 3.為何板主要我們依規定,自己卻可以不用執行 : 是不是以後要PO文前,先請板主過目呢? : 看他是否滿意呢? : 這樣才能避免我們因兩次的劣退,而不能刊登徵才的狀況 : 請給我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不然就走法律途徑, : 因為我們不能接受這公共空間禁止我們刊登徵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