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acherMin:辛苦了^^謝謝您~ 02/19 01:48
判決主文
1.維持板主判決,
申訴人之請求予以駁回。
2.建議板主參照申訴人意見,
並利用組內隱板功能或私下信,
或可尋求 tutor 板板主群協助,
研擬 Hometeach 板發展方針。
判決理由
1.
A.
小組組務與看板板務之權責分工,
乃在於
板主擁有看板發展之主導權,
組務擁有小組發展之主導權,
以及對所轄看板之監督權。
當組務與板主對某一事件有不同看法,
若此事件對使用者影響不大,
則組務應該尊重板主權責。
除非該事件對使用者權益影響相當鉅大,
組務方就該事件詳查,
並另為判決。
若不依此,
則板主權力地位形同虛設,
小組長等於代位所有看版之板主主導板務。
B.
查本案,
不就後續討論研究,
專看申訴人於徵人文後方推文:
→ TeacherMin:如果你能把實力量化的話再來po文吧!
光就本句,
板主是否需要警告板友注意口吻,
就有裁量空間。
對於非常尊重言論自由,對板務採開放政策之板主,
或許十分激賞申訴人之直率與中肯;
但對於十分重視使用者之間(雇主與老師間)和諧,
重視溫馨氣氛之板主,
則或許感覺申訴人太過激烈,
畢竟哪位使用者該怎樣準備才可以再來 Hometeach 板,
並非另一使用者可以置喙,
專視板規認定。
基於此,
究竟採如何之方針乃板主職權,
並沒有一定正確者,
組務自不應介入,
否則未來板主將所有有爭議之推文均送至本組務,
由本組務判定,
則本組務必將應接不暇。
C.
更進一步探討,
若板主對使用者處以長期水桶禁言,
影響使用者權益鉅大,
與使用者違規行為不符比例,
或是板主濫用公告,
於公告中侮辱使用者
則組務基於看板監督權,
以及站方對小組長義務規範之要求,
組務必須重新審核案件。
然本案板主僅對使用者"公告警告",
對使用者使用PTT之功能無損,
且公告內容沒有侮辱情事,
組務當然不可侵害板主權限。
D.
申訴人或許認為警告對申訴人權益影響甚大,
無法接受組務之說法,
此部分組務可以體諒。
畢竟申訴人事實上之職業為老師,
平時言行必當十分嚴謹,
對己身之清譽亦十分保護,
對於他人無端之警告必然無法接受。
然而,
在 PTT 之使用上,
"警告"是板主所能作的主導板務、影響板友的措施中,
最輕微的一個。
板主對於使用者可作的處分,
包含:
警告、短期水桶(一天至多年)、劣文、永久水桶、申請調查多重ID等等,
其實,
板主甚至可直接以"一天水桶"作為警告,
對於無關痛癢之"口語警告"可以根本不採行。
因此,
若從本組務的角度來看,
非從申訴人的角度看者,
組務甚至認為,
對於板上模糊的可能違規之語氣,
板主先對使用者"公告警告",
而不輕易予以水桶禁言,
是一種相當尊重使用者的管板方式。
或許使用者無法接受本組務的說法,
但的確不同身分、不同職業,
站在不同的角度,
對於事務就是會有不同看法。
2.
本申訴案件本文中,
顯見申訴人對於 Hometeach 板目前管板方針,
有相當大的意見。
本小組在家教職業上,
相關看版不僅一個,
包含:HomeTeach、need_student、tutor 等均是,
PTT 站方基本上不開性質重複之看板,
除非板務需求十分巨大,
或者各板間分工十分清楚。
Hometeach 板目前主掌範圍,
基本上為家教工作資訊刊登,
對於違法、違反板規之資訊(例如未滿基本時薪之工作),
板主之職責乃將其砍除、懲處。
tutor 板則主掌家教實質經驗討論,
包含薪資討論等等。
在 Hometeach 板實質探討個案,
在該資訊廣告符合板規、國家法令前提下,
探討某徵才資訊之內容為何?適當與否?
是否可以以私下信、或者移駕到 tutor 板,
乃是可以討論的。
板主目前的作法是一方面讓雇主刊登資訊,
一方面審核廣告內容是否合法、符合板規,
一方面讓板友討論資訊內容適當與否,
甚至板友於 Hometeach 板也推文提及"學生態度",
從徵才資訊內容中也探討了"家長態度"等等,
此部分是否合宜?
是否與 tutor 板功能重複?
或者對於板內個別廣告內容探討也是板上重要業務範圍,
此部分相關問題,
組務目前暫不詳查。
Hometeach 板板主目前作法,
乃是容許板友討論,
僅對於板主認為口吻不佳者、相互攻擊者,
予以警告以及水桶,
組務認為板主或許可以重新思考看版方針,
否則板主可能自覺得替板友著想,開放討論,是"做得流汗",
但板友卻認為板主管太多,被"嫌到流唾",
此作為有無必要?
若維持目前方式,
如果板主認定的標準被板友不認同,
板主對於標準是不是有調整的必要?
貴板目前公告徵選新板主,
或許板主與新任板主可以討論板務作法,
或許於貴板展開討論或投票,
或許尋求 tutor 板板主群之意見與協助,
或許重新審視本申訴案內文之關鍵點,
建議板主多多思量,
制訂未來明確方針,
也免往後使用者有更多爭議。
(本建議無任何拘束力)
3.程序附帶說明
本案兩造未經信件溝通,
組務本不應受理。
然由於板主於文中明確表示
如果你對我的處置有任何問題想要往上申訴,請至組務版
故本組務只好公開審理本案。
未來板主切勿隨意說出此言語,
對於板友之意見,
應先與之溝通為宜,。
以上。若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