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判決主文 (1)凍結 WorkinChina 版版規第六條 申訴方式(注意!非本文部分)。 限期版主於 98 / 2 / 9 零時 前, 依判決理由精神, 修正該方式並送交組務審核。 (2)版主 neoikki 依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7.1.0 版 第三條, 版主懲處方式第一項第一款, 處以(正式) 警告一次 。 (3)噓文合理與否部分、 版主認定無誤, 維持版主裁定。 (4)水桶期限部分, 版主認定無誤, 維持版主裁定。 (5)除以上四項強制執行, 未依本判決執行加計警告一次外, 建議版主修正版規, 將謾罵、侮辱部分加重罰則, 是否依組務建議由版主決定。 (6)申訴人要求道歉之請求, 予以駁回。 判決理由 (1) 本小組所開版面為公開版性質, 版主負管理之責, 組務有監督版主之權。 版友對於公開版面可自由進入閱讀、發文, (已申請通過發文限制之版面除外) 若權利遭受侵害, 版主應受理檢舉、申訴, 受理檢舉、申訴是版主的義務。 對於檢舉,版主認為無理由, 可依其管版權駁回, 版友可依版主裁定與版主溝通及上訴組務。 版主需對其裁定負責。 此裁定當然可以參酌版友意見, 但決定權仍屬於版主, 責任亦屬版主。 審視該版版規第六條之申訴方式, 版主"是否處理"檢舉, 竟由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 如此由誰負此裁定之是非對錯之責? 倘若將來處理失當, 難道要組務對於錯誤的裁定, 對所有曾經推文的板友予以裁罰? 此版規本身對於不合理噓文的裁罰精神乃為通理, 組務認同。 但受理規定(申訴方式)未將版主決定列入, (尤其應該是最主要的受理方式) 端賴合格版友附議數目決定是否處理, 此規定匪夷所思, 自組務宣判後失其效力。 基於本組務對看板之監督權, 限期版主於兩週內修正該規定, 並送交本組務審核。 (2)經組務調查, WorkinChina 版於本案件發生時, 版友對申訴人之人身攻擊、侮辱, 相當嚴重。 但版主竟未立即處理, 此疏失至為明顯, 連版主亦自承疏失, 公告自行水桶。 WorkinChina 版版友彼此感情融洽, 組務可以體諒。 然並非資深版友即可任意污辱攻擊新版友。 版主既然判處申訴人一個月水桶, 卻於 11 天後才將嚴重謾罵之版友水桶禁言, 有偏頗之虞。 基於以上理由, 處以版主警告一次, 請版主多加勸導版上版友, 莫以自身的情緒陷版主於不義。 (3)噓文認定部分, 依版規第六條本文, 禁止無理由之噓文。 文章未充足之三行文, 遭版友噓文, 在本站眾多版面非常常見, 依常理來說可以理解, 且噓文中有版友清楚表示是因為充分之理由: 例:
capik: 1.問時間,跟問搭車一樣,假日人多就慢,平日人少就快12/25 18:18
capik: 2.所以你這問題不知道叫別人怎麼回答,只好用紅色回答。12/25 18:18
capik: 3.不是火氣大,應該是你發問的方式有問題。12/25 18:19
capik:4.最好給你答案:遇到特別日子人多時2小時也會有,人少10分鐘12/25 18:20
三行文遭噓, 申訴人應了解檢討自己的發文方式。 版主於其文章(精華區 18 - 3 - 5 )中, 其說法與認定, 組務予以肯認。 (4)版主於其文章中, 清楚表達其立場與處置, 申訴人既已清楚了解版主裁定, 不應拘泥於該決定是否以"公告"為發文文類方式。 應依正當程序申訴(與版主站內信溝通,於組務申訴), 在了解該版版主認定與大多數的意見情況下, 不應再於其版面發文、推文異議。 此作為沒有程序依據, 更沒有意義, 亦無正面效果, 只會造成版面混亂, 彼此攻擊情況更加嚴重, 兩方意見不同彼此筆戰, 版面的功能喪失。 申訴人的行為阻礙該看版功能, 達到類似鬧版的成效, 版主依版規處以水桶禁言一個月, 達到看板冷靜, 組務尊重版主的處理方式。 至於過慢處理他版友及有偏頗之虞, 已如(2)理由處以警告。 (5)查 WorkinChina 版風氣, 在本小組中由於版面性質特殊, 版友皆為辛苦遠赴外地工作之人, 故常發言攻擊性過強。 但畢竟該版為公開版, 在符合發文限制文章數及上線數情況下, 所有使用者皆可進入發文, 非採會員制, 亦非個人版。 版主應儘量控制版面風氣, 對於版面嚴重之謾罵風, 可採特定措施控制, 此部分組務予以尊重。 嚴刑峻罰未必可以達到控制之效, 但修正版規是可以參考的方向。 (6)版主為無給職, 乃自願服務看板之人, 對於處事有所不妥, 組務不欲要求版主道歉, 本案道歉與否乃版主個人自由, 組務儘依情事予以裁罰及要求。 (7)其他附帶說明: A.版主處理版務,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較為適當。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B.於組務申訴,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C.依帳號部公告, A.版主處理版務, 於正式情況下通常會使用公告文類, 較為適當。 但並非一定用公告才有公告的功能, 重點在是否說明處置方式且是否讓被處置之人可閱讀。 B.於組務申訴, 申訴人無庸負責通知被申訴版主。 C.依帳號部公告, 版主申請查詢多重ID, 需寄信通知被檢舉人至組務說明。 以上。若有不服,逕自上訴至群組務。 職場甘苦談 實習小組長 longbow2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97
SaraET:(拍拍)您辛苦了...大過年的還要處理組務... 01/26 19:13
ddfgida:小組長辛苦了!爭議可以解決就好! 01/28 14:42